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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拍“免費藝術照” 店家:不交錢就全身打碼

2017年03月29日 09:01:47  來源: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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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免費藝術照吊你胃口

拿到手的藝術照上打滿了網狀細線和工作室的標徽(為保護當事人隱私,臉部已做模糊處理)

  拿到手的藝術照上打滿了網狀細線和工作室的標徽(為保護當事人隱私,臉部已做模糊處理)

  近 年來,不少商家瞄準了微信朋友圈這個成本低且能迅速積累人氣的互動行銷平臺,各種促銷手段層出不窮。“原本只想集讚領個水杯,到店後説要送免費藝術照。等 了半年,不料到手的藝術照竟然滿臉是碼……”80後李女士,在朋友眼裏是公認的生活達人,但這次卻被南岸區一家攝影工作室搞得哭笑不得。

  領水杯還免費送藝術照

  李女士是主城一家星級酒店設計師,喜歡關注朋友圈的福利資訊,多次免費獲得果蔬、試吃券等獎品,是朋友眼中的生活達人。

  去 年9月,李女士參與了南岸區一家攝影工作室發起的集讚活動:每個微信號只需集滿22名好友點讚並截圖,就能免費領取一個快速降溫水杯。當月23日,她如約 前往這家位於南岸區海棠曉月A區2棟附近的攝影工作室。工作人員很熱情,當場兌現送水杯承諾,還提起另一項5週年店慶活動。“她説我有資格拍一套免費藝術 照,只需繳300元預約金,相當於押金,領照片時退還。”李女士説,工作人員拿出一份加蓋印章的合同,上面寫著:“原價999元套係,現在免費領取,預約 金在取産品時全額退還。”她心動了,拿出300元預約去年10月16日拍攝。

  “總共選了兩套造型,一套婚紗,一套背帶裙,成品是韓式九宮格照片墻一組,也就是9個相框。”李女士説,拍照當天排隊的人很多,與她情況相同的人不在少數。

  退還押金照片就要打碼

  今年1月21日,李女士到該店選樣照。店方稱,如要退300元預約金,照片就要打碼(包括滿屏細線和店家標徽)。她向重慶晚報記者提供了一段錄音,這是她與該店工作人員的對話。

  李女士:“先前為什麼沒有説?退押金照片就打碼,這明顯不合理。”

  工作人員:“這是最終開會定下來的,我也改變不了。”

  李女士:“你看,樣照上面的宣傳標徽,把臉都遮了!”

  工作人員:“還好吧,照片出來之後沒有電腦上這麼明顯。”“我們要消化很多訂單,需要你理解一下。”

  李女士覺得太不合理,退回300元預約金。今年3月18日,她領回的免費九宮格照片,臉上、身上果真被打碼了。

  收300元也是虧本在宣傳

  藝術照雖然製作精美,臉上卻蓋上虛線和店面標徽,李女士覺得很遺憾,這樣的照片沒有意義,不過是商家宣傳的工具罷了。

  重慶晚報記者查看了雙方所簽合同,商家並未註明如退還預約金照片就要打碼的內容。

  25 日,自稱該工作室合夥人之一的男子接待了重慶晚報記者。對於照片打碼一事,他起初態度強硬:“照片最終解釋權,歸我們是吧?”後該男子情緒緩下來説:“第 一次做活動沒有經驗,合同上沒注意細節造成誤解。”男子説,有上百名客人來免費拍照,超出他們預期。“拍一個顧客,我們單支付給化粧師、服裝師、攝影師、 後期師基本薪酬達到百元以上,加上服裝和製作相框成本等,即便收300元預約金,也是虧本做宣傳。”

  重慶晚報首席記者李瑯實習記者王藝李承宗攝影報道

  消費者享有知情權

  在重慶晚報記者協調下,該工作室負責人同意為已打碼的客人重新製作照片。

  南岸區工商分局相關負責人稱,根據《重慶市合同格式條款監督條例》規定,商家單方面提出“最終解釋權”不符合相關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情權,退還預約金照片就打碼,商家應提前告知消費者。

  重慶晚報新聞律師團成員、重慶坤源衡泰律師事務所徐興權律師稱,商家在沒有提前告知情況下,單方面硬行要求消費者通過打碼實現行銷目的,首先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其次在證據充分情況下,商家還可能侵犯消費者肖像權。

[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