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之前先簽好離婚協議書,雙方蓋好手印。
如此反常做法的原因只有一個,這本就是一樁為利益而締結的婚姻。男方為了能在北京買一套房,女方則是為了6萬元人民幣。
這個“故事”還得從一對“北漂”夫婦的購房經歷説起。
“北漂”多年,雖然掙了不少錢,但仍不具備北京買房資質的張彬夫婦(化名),在兒子即將上幼兒園之際,決定“拼一把”,“給自己一個家”。
戶籍不在北京的張彬,因社保中斷兩年,沒有取得在北京購房的資質,夫妻二人一直租房居住。兒子的降生,讓買房成為這個家庭的頭等大事。
2016年8月,張彬看中了北京市豐台區一處100平方米的學區房,標價560萬元。經過討價還價,558萬元成交。
接下來,張彬要解決的便是購房資質問題。
最開始,張彬曾研究過“強過”這一招。所謂“強過”,根據張彬的介紹是,房産仲介找人,通過人為方式給沒有買房資質的人過戶,關鍵在於找的這個人。“按照仲介的説法,這個人是個內部人士,辦成這件事的費用是10萬元。”張彬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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