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開州區法院判決陳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3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法院責令陳某退賠給被害人,但被害人出借的180萬元早已被陳某揮霍一空。
迷戀賭博
法院審理查明,8年前,時年30歲的湖北籍男子陳某,被開州區一街道辦事處聘用為司機。
陳某兢兢業業的工作態度,贏得領導和同事一致好評。陳某工作穩定後,開始嚮往周圍朋友豐富的業餘生活。一次,他看到朋友們打麻將很受刺激,牌桌上的大把鈔票令他心動不已。此後,陳某慢慢加入其中,漸漸迷戀上了賭博。
陳某經常與一幫賭客混在一起,一場輸贏至少數千元,有時高達上萬元。很快,陳某為數不多的積蓄輸光了,還欠了外債。
欺騙同事
陳某打起了身邊同事的主意,借錢去賭桌翻本。同事吳女士本著對陳某的信任,借了5萬元給他。陳某十賭九輸,再加上高消費,幾萬元短時間揮霍一空。
隨後,陳某採取拆東墻補西墻方式,在一年多時間裏,以支付高額利息為誘餌,先後找20多名同事和朋友借款180萬元,全部揮霍。
暴露真相
2014年8月,同事蒲某拿了14萬元現金給陳某。陳某出具借條,並將蒲某奧迪車開走。10多天后,陳某消失,借錢給陳某的人發現被騙,向警方報案。
去年5月14日,潛逃外地的陳某投案自首。
陳某涉嫌詐騙一案審查結束後,公訴到法院。陳某稱,借款行為屬於集資騙錢,而非單純詐騙,即使被追究刑事責任,也應以構成集資詐騙罪論處。
開州區法院一審判決:陳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3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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