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離婚了,兒媳佔著前婆婆房子不肯走
“兒媳和兒子離婚後,卻不肯搬出我的房子怎麼辦?”“老伴去世,我想把房子過到我和外孫名下該怎麼辦?”“老伴去世後,繼子説房子沒我的份。”……12月25日,2016年“有請律師”最後一期線下活動,不少市民頂著寒風冒著雨來諮詢。現代快報記者注意到,房産問題仍舊是大家關注的焦點。
現代快報/ZAKER南京記者 丁晟 陶維洲/文 趙傑/攝
離婚後,兒媳拒不搬出前婆婆的房子
“我現在是有家難回,只能和兒子住一個房間,生活非常不方便。”周女士説,孫女10歲了,兒子兒媳卻離了婚。“他們婚後在江北買了套房,我在湖南路有套學區房。”為方便孫女上學,周女士把市區這套房讓給兒子一家住,自己住到了江北。“離婚後,孫女的撫養權、江北的房子都給了兒媳,可她卻不肯從我的房子裏搬走。”不僅如此,周女士發現,目前住的江北房子已被挂在網上售賣。
江蘇鍾山明鏡律師事務所呂金艷律師表示,周女士的房子所有權人是她,“你是房子的主人,她和你兒子離婚後和你一點關係都沒有,沒有理由強佔房子。”周女士無奈地説,“可是我多次到府和她溝通,她都很霸道,説我們要回去住可以,但她不搬。”
呂金艷律師建議:“你可以先報警,如果警方調解後她仍拒不搬出,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搬出自己的房子。”
老伴過世,房子怎麼過到自己和外孫名下
70多歲的陳奶奶,老伴前不久去世了,留下一套拆遷安置房。“這套房子在我老伴名下,但裝修是女婿出的錢。”陳奶奶有多個子女,但她想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和外孫名下,以後把房子留給外孫。
“陳奶奶,你這樣處理以後是有問題的。”江蘇鍾山明鏡律師事務所楊婭律師告訴陳奶奶,房子作為陳奶奶和老伴的婚內共同財産,有一半是其老伴的遺産,需要陳奶奶和幾個子女平分,陳奶奶不能單獨處置。
楊婭表示,即便現在房産過戶到陳奶奶和其外孫的名下,等陳奶奶百年後,陳奶奶所佔有的房産也將變成遺産,要由她的子女來繼承,而不是她的外孫。
聽律師這麼説,陳奶奶傻眼了:“那我該怎麼辦?”楊婭解釋,如果陳奶奶想“一步到位”,就直接將房子登記在外孫一人名下。“你要讓子女悉數到場,做個公證,放棄遺産繼承。”楊婭説。
丈夫過世,繼子説財産沒她的份兒
王女士今年65歲,前不久老伴去世。她的繼子説,要先把財産問題講清楚,再談養老問題。
“我沒有生育子女,也沒有其他親人。繼子認為,我老伴生前的房子是和他親生母親一同掙的,沒我的份。”王女士説,“房子是老伴之前的房子拆遷分的,當時是按戶頭人數分,要是我的戶口不在裏面,也分不到這麼多房子。這裡面應該有我的份。”
呂金艷律師表示,即使房子是老人的婚前財産,王女士作為配偶也有權繼承。“至於分房時有你的一部分,得查看當時的分房政策找到相應證據。”呂金艷説:“你可以寫一份贈予協議,百年之後將財産贈予繼子,但這份贈予隨時可以撤銷。這樣既能保障生活,也免得影響家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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