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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女孩暴雨中牽老人過馬路溺亡 家屬到府辱罵

2016年08月03日 14:33:10  來源: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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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3日,達州城區突降大雨,達川區華蜀南路一十字路口處,因積水涌入街道,12歲女孩小慈(化名)與一位老人牽手過馬路,途中兩人被大水沖倒,小慈被水衝入轎車車底後意外溺亡。同路老人田仕會被人救起,隨後離開。

  事過一個多月,原本已平息的事情,風波再起。7月30日,小慈的部分親屬找到田仕會,對田仕會進行辱罵,後田仕會向小慈的親屬下跪10多分鐘。

  講述

  “他們喊我跪下道歉,我就一下子跪下去了”

  7月30日下午,田仕會和老伴劉玉連正在門市上,看見小慈的奶奶以及其他親屬趕來。田仕會回憶,當時她正在桌子旁坐著,看著小慈奶奶到來正站起來要搭話,就被對方詢問,接著對方開始罵髒話。田仕會稱,當時,小慈的親屬情緒激動,要求她賠禮道歉,“當時他們都説要我道歉,還要求跪著道歉。”田仕會回憶道。

  田仕會説,對方人太多,她確實招架不住幾人的言語,“他們喊我跪下賠禮道歉,我就一下子跪下去了,並説大哥對不起嘛! ”田仕會説。在下跪道歉後10多分鐘裏,她一直被人辱罵。

  田仕會介紹,10多分鐘後,一位年輕家屬將她扶起在凳子上坐下,但對方還是一直辱罵。她説:“當時感覺可能會罵到天黑,於是自己走到門市外,説我自己到派出所去。”之後,女孩家屬才離開。

  整個過程,被目擊者小劉用手機拍下,後被女孩家屬發現,一女子用提包打小劉並強行要求把視頻刪掉。不過,當時正好有一個車載導航拍下了小慈家屬指罵老人的場景。但這段視頻裏,看不清楚田仕會跪著的畫面,但能夠看到小慈家屬多人對著一人指責。

  針對此事,成都商報記者電話聯繫上小慈父親王先生,他表示當天不在現場,是母親和家裏的親戚前往田仕會的門市上,後來聽家人説,老人下跪確有其事,“當時他們(親戚)還沒有反應過來,老人跪下去,還把他們嚇了一跳。”

  對於當時是否逼迫老人下跪,王先生表示他不在場不知情。

  往事

  暴雨中牽手過馬路被衝散

  老人獲救 女孩溺亡

  田仕會和小慈家屬為何會有這場紛爭?這與一個多月前發生的一件事有關。

  6月23日下午5點過,達州城區降暴雨,路面大量積水。達川區實驗小學六年級9班的12歲女生小慈放學回家,途經達川區華蜀南路教科局門口人行橫道時,多人正從人行橫道過馬路。田仕會説,當時雨很大,街上漲水,水深接近一米左右,她也正好改道從教科局過馬路。

  田仕會稱,當時她看見小慈一人準備過馬路,“我就喊,小妹妹我們一路過(馬路)去嘛?”小慈答應了,並拉著她的手,一起過馬路。

  兩人隨著人流一起過馬路,不料都被大水沖倒。“被沖倒之後,我就發暈了。”田仕會説。之後,兩人被沖走的事情,她表示已經記不清楚,也不清楚自己是怎麼和小女孩被衝散的。

  後來,田仕會被水衝到一輛車的後面,睜開眼時已在小車後面6米遠。“當時我喝了一肚子臟水,已經沒有多大力氣 ,喊了4次救命,才被3個男子扶到馬路旁邊。”她回憶。

  田仕會説,當時她全身無力,行走艱難,心裏只記得要接孫女放學就走了。事後,她才聽説,和她一起過馬路的小女孩不幸溺水身亡。後經公安機關等調查,小慈屬於意外溺水死亡。

  老人家屬

  對方做得過分

  將考慮法律維權

  小慈死亡後,其家屬多次到府找田仕會。田仕會和老伴劉玉連表示,從7月8日到7月30日,對方已到門市上來過4次。田仕會介紹,第一次,街辦工作人員李小渠也在場,女孩親屬辱罵她,“辱罵時間在10分鐘左右”。第二次是7月15日,女孩父母、外婆等人再次到府,辱罵她20分鐘左右。第三次是在7月21日。7月30日下午,是對方第四次到府辱罵。田仕會稱當時對方還要求她下跪道歉,“還説出威脅我女兒和孫子的話。”

  田仕會的女兒劉雪豐介紹,小慈家屬到門市上找她母親的時候,她因上班不在場,後來聽老人和鄰居説起才知道。她認為,小慈家屬做得很過分,多次來辱罵自己的母親,再這樣下去,她將和家人商量考慮走法律程式,“通過法院判定,我母親有什麼責任就承擔什麼責任。希望事情有個了結,還家裏一個安靜的生活”。

  對於小慈的死,劉雪豐也表示痛心,對小慈家屬的行為也表示理解,也希望能夠補償,但對方一直沒提補償的事。她説,他們已多次到府辱罵母親,如果對方覺得有什麼不妥,建議對方也可以走法律程式。

  對於田家人所稱他們多次到府辱罵一事,小慈父親表示,包括7月30日在內只有兩次。

  分歧

  老人稱自己無責

  女孩家屬:她應有道德上的責任

  對於自己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田仕會表示,自己和小女孩一起過馬路是事實,但是自己沒有責任。

  但小慈父親認為,田仕會應該有“道德上的責任 ”。小慈父親在電話中説,為什麼老人在被救起來之後,不提供小慈的資訊,“不然孩子也不會死亡”。

  小慈父親表示,小慈的死亡對他們家庭來説是一個傷痛,“家裏的人也到府找過兩次田仕會”,自己也在其中,“本來也是想討個説法,但雙方在言語上起了衝突。”

  他介紹,目前他們已經獲得了20萬元政府賠償,家人找到田仕會,是希望她給一個説法,不需要對方賠償。7月30日當天,小慈的奶奶責問田仕會:“你為什麼要牽她,不去牽其他人?”

  律/師/説/法

  若逼老人下跪涉侵犯人權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鄧慶介紹,針對此次事件,田仕會和小慈之前不認識,是臨時搭夥過馬路,兩人一起被水沖走,之後整個過程中,田仕會沒有任何責任。因為小女孩的死亡屬於意外溺水死亡。如果田仕會和小慈相互認識,那麼就有幫扶義務,在將對方送到目的地過程中,需負責對方的安全。在這種情況下,田仕會和小慈之間才有責任,這和誰主動牽誰一起過馬路沒關係。

  鄧慶表示,小慈死亡後,其家屬到老人家要求對方賠禮道歉在法律上説不通,老人下跪如果是被小慈家屬逼迫,涉及侵犯人權。

  四川金世達律師事務所周忻表示,女孩死亡屬於意外事故,死者家屬沒有理由去找田仕會。從人性的解讀來説,田仕會和小慈之間屬於互相幫助,女孩意外溺亡,這個不能怪田仕會。

  如果因為田仕會和小慈牽手過馬路意外溺水死亡,就有責任,女孩的父母作為監護人的責任更大。本來老人就沒過錯,兩人(老人和女孩)之間本身沒有任何責任,何來理由要求老人下跪?

  成都商報記者 張揚 攝影報道

[責任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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