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安徽省交警總隊獲悉,4月12日安徽蕭縣客貨迎面相撞導致24人死亡的特大車禍事故責任已認定。客車佔道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貨車超載是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目前,事故中受傷的兩名乘客現已脫離生命危險,正在進行康復治療。
4月12日6時30分許,在安徽省宿州市蕭縣境內311國道58KM+950M處,一車牌號為皖L60670的客車與相向行駛的一車牌號為豫N60023的貨車正面相撞,造成包括兩車駕駛員在內的23人當場死亡、3人受傷。後1人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死亡。受傷的兩名乘客現已脫離生命危險,正在進行康復治療。
據介紹,客車駕駛員馮某某在上道路行駛時,由於不當操作,佔道路的左側行駛,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條,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陳某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貨車核載14.99噸,實載23.65噸,屬於超載行駛,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條第1款,貨車駕駛員陳某某負事故的次要責任。(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