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18歲女孩劉霞(化名)一氣之下,離家出走,再沒與父母聯繫。4月4日,思念媽媽的劉霞回到故鄉南岸區長生鎮。可小鎮已發生巨變,她怎麼也找不家了。前日淩晨,在交巡警的幫助下,劉霞終於回到了家。
女孩:我找不到家了!
4月4日淩晨,南岸區長生交巡警平臺,值班民警李鵬看到一輛計程車在平臺前停下來,計程車后座坐著一位白衣女孩。司機上前問他:附近是否有旅館,那名女孩找不到旅館住。
“那時是淩晨3:30。”李鵬説,那輛計程車開走後約20分鐘,再次回到平臺前。原來,司機拉著女孩找了一圈,也沒有找到旅館。
女孩下車,把兩個大旅行包從後備廂搬下來。她告訴李鵬,自己想在平臺坐一晚。
為啥不到其他地方住旅館?女孩説:“幾年沒回來,我竟找不到家了!”
就算幾年沒回來,給家人打個電話,不就可以找到家了嗎?李鵬説,女孩的話,讓他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