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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足壇系列案件審判再揭黑幕 前國腳放水輸球

時間:2012-03-28 08:51  來源:中國青年報

  今天傍晚,南勇、謝亞龍兩人將於4月分別在鐵嶺和丹東兩地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庭審的消息,得到法院內部人士的證實。記者同時了解到,前國腳申思、祁宏、江津和小李明等人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也將於近日在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這4名曾同在上海中遠效力的球員的案情並不複雜——2003年“末代甲A”,足協的政策鬧了“重慶輸球保級”的笑話,為了掩飾這一愚蠢政策,上述球員在足協領導的授意下,故意放水輸掉了比賽。

  “重慶輸球始能保級”源於2003年甲A的積分規則:來年甲A升格中超,中超門檻的限制標準由俱樂部在甲A聯賽最後兩個賽季的名次計算決定。當時八一和陜西國力降級已成定局,重慶力帆和天津泰達要競爭最後一個中超名額。

  最後一輪對局形勢微妙,實力遠遠超過天津泰達的上海中遠,贏了就是冠軍,但根據中國足協“中超分值=去年名次0.5+當年名次(分值高者出局)”的奇怪演算法,重慶力帆只有讓最後一輪對手青島的積分超過天津才能進入中超——因此,在“中遠必勝天津”的前提下,重慶必須輸球才能擠掉天津。

  中國足協很快意識到“重慶輸球保級”將成為中國足球聯賽史上最難堪的政策污點,因此,時任足管中心副主任和中國足協副主席的南勇決定“幫天津一把”。

  儘管南勇尚未接受庭審,但南勇授意申思接受原天津泰達董事長張義峰錢財,從而助天津贏球的那段歷史,只差由法院來證實。隨著南勇被司法機關批捕,天津泰達董事長張義峰以及親歷當場比賽的上海中遠球員祁宏、小李明、江津等申思好友,去年同時受到司法機關傳喚,雖然不久之後紛紛取保候審,但今年春節之前便被正式批捕。

  “取保候審基本上意味著問題不大,因為是司法部門預判嫌疑人不會潛逃才會同意取保候審。”一位參與過足球系列案件審判的律師告訴記者,“取保候審時間不會超過一年,如果一年不審的話就意味著自動解除起訴,如果審的話,往往也是緩刑或者輕判。”

  但在南勇和謝亞龍兩人接受庭審之前,上述嫌疑人被司法機關批捕,卻讓原本有些平淡的足壇打擊假賭黑貪風暴再起。“這幾名即將接受庭審的球員罪名並不複雜,實際上和前一段時間在丹東受審的那些足球裁判一樣,他們都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直關注足壇系列案件審理過程的上海紐邁律師事務所方正宇律師在電話中告訴記者,“所以,那些裁判的刑期對於即將開庭的案件,具有很高的參考價值。”

  “我想提一下周偉新,他的罪名除了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還有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也就是説,他用給其他裁判錢這種方法來達到他的目的,但他的刑期最低,這是因為法院認定了他的自首行為。”方正宇説。

  因此按照涉案金額判斷,關注此案的律師們普遍認為收受非法財物上百萬元的祁宏、申思、小李明和江津刑期不會低於6年,“根據前面足球系列案件的審判分析,這些球員都要受刑,但刑期多長要看他們每個人的具體涉案金額”,方律師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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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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