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一名網球運動員,我來到這裡比賽並不是為了我的國家。”在印第安維爾斯的記者發佈會上李娜説道,“我僅僅是在打自己的網球,我努力做到最好那是我的工作,如果之前有時候我説謊了,我想説其實我那麼幹自己也感覺不舒服,而且我知道如果你撒了一次謊,那麼你以後就要再撒幾十次謊去圓之前那第一個謊,而我真不想那麼做了,我也知道我説了真話很多人都會因此而恨我討厭我,但是那又有什麼關係呢?我自己終於放鬆快樂了。”
主持圈點:客觀來分析,李娜的每次驚人言論和行動,都有某種時代背景助推她完成一次次的石破天驚。球迷和網友對這位“國際娜”的評價也莫衷一是,人家現在是“單飛”狀態,為自己打球聽起來也沒問題。
但筆者想説的是,李娜在説這番言論時忽略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公眾人物身上所應該承載的責任和義務。如果沒有當年國家花費重金培養,哪有現今的金花單飛?如果不是中國球員,哪有成群結隊的贊助商面對天價合約趨之若鶩?如果沒有國家背景,試問哪位“個體戶”運動員能在世界上耀武揚威?其實,人們不需要娜姐言不由衷地表白什麼,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已經是對國家的巨大貢獻,又何必為了尋求外媒的“驚嘆”,而不識趣地對祖國反戈一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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