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叫“沒有離不成的婚”。但對於同妻(男同性戀者的妻子)群體,要舉證丈夫與同性發生性行為或同居的行為,並要求判定其離婚過錯,在法律上幾乎是不可實現的任務。
現實中,大多未生子的同妻都選擇迅速走出不幸婚姻。但生子同妻卻面臨兩難,離婚要面臨為爭奪孩子撫養權和保證自身權益最大化的膠著戰爭,而不離則需要隱忍冷暴力及對“同孩”(同性戀者的孩子)未來成長的忐忑。而生子同妻選擇離婚,亟須專業法律人員援助。
她和“男同”老公尚未離婚,但幼小的孩子已被帶出國,見不到怎麼辦?
同妻微博
老公把孩子帶到國外
近來,一個求助帖在網路同妻群中熱傳。網友“悲催痛苦的生活”説,去年12月中旬,她的老公從國外回來,稱為不喪失居留權,要把在國外出生的孩子帶出去,過年時再帶回中國。但至今,網友“悲催痛苦的生活”發現老公和孩子都沒回國,而且老公的網路個性簽名上寫著孩子被老師誇獎之類話語,更刺痛了這個思子心切的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