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相親,仲介提供的對象均是‘藝術照’。”昨日,黃陂青年小李接過婚介所退賠的700元路費、婚介費時,還是氣憤難平。
今年九月初,27歲的小李在黃陂某婚介所登記徵婚,交了800元婚介費,合同上註明“一直到成功為止”,他便放心地去了鄂州。
一週後,婚介所打來電話稱,有一位合適的姑娘。小李從鄂州返漢,從婚介所提供的一張照片中,他看到相親對方是一位眉清目秀、容貌嬌美的姑娘。次日雙方見面時,小李發現,這名姑娘與相片反差巨大,相親不歡而散。婚介所解釋稱,姑娘的相片確實經過藝術處理。
此後,該婚介所又為小李介紹了兩次,一次是女孩化粧太到位,比藝術照效果更好,一次是雙方視頻,婚介所動用照相館攝影室,燈光、打扮、氛圍等,結果小李見到相親對象後,感覺落差太大,相親失敗。
最近兩個月,婚介所以“現在沒有合適的”為理由,再也沒主動跟小李聯繫。小李便向黃陂區消協投訴。該婚介所表示,“對象正在物色,服務沒有停止,不可能退款”。
經龍潭工商所調解,婚介所退還小李婚介費400元並支付車費300元。 (楚天都市報 記者胡勇謀 通訊員劉璐 李耀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