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樂場的玩具手槍,因漏電將3歲小孩的手燙傷。商家卻以家長監護不力,不予賠償。
家住武昌的陳雪蓮投訴,她帶著3歲半的兒子,到銷品茂5樓歡樂谷遊樂城去玩,兒子投幣後,剛拿遊戲手槍準備射擊,突然又丟掉手槍大哭,她連忙察看,發現小孩的食指已被燙起2個水泡。她拿起手槍,感到手槍很燙,估計是漏電所致。她馬上帶孩子去醫院,醫生診斷為“輕度灼傷”,花去醫藥費50元。因店家不願賠損失200元,她便向工商所投訴。
徐家棚工商所人員調查投訴時發現,店家沒有“兒童應由家長陪同”的警示,便責令商家整改,並要求商家要確保安全。後經調解,商家日前同意,賠消費者醫藥及誤工費150元。(通訊員 利軍 嚴念 實習生 劉佳 記者 馬輝)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兩岸新聞 臺灣新聞 港澳僑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