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拼版照片顯示的是:5月17日,高曉松在法庭上展示懺悔書(中),北京“醉駕入刑”被查第一人李俊傑在法庭上(左),英菲尼迪車禍案被告人陳家(右)在庭審中。新華社記者公磊攝
醉駕入刑豈容含糊——直擊北京三起涉酒刑事案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 李京華、盧國強
17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致兩死一傷的長安街英菲尼迪車禍案;下午,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開庭審理北京“醉駕入刑”被查第一人和國內知名音樂人高曉松醉酒駕車案,三起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的醉駕案在北京兩家法院分別開庭審理。
刑法修正案(八)本月開始生效,各地已有多名醉駕者受到刑事處罰。最高人民法院一位副院長日前表示,不應僅從文意理解刑法修正案(八)的規定,認為只要達到醉酒標準駕駛機動車的,就一律構成刑事犯罪。此言一齣,迅速被解讀為“醉駕未必入刑”,引發社會各界熱議。
會不會對有權有錢有勢的醉駕者“網開一面”?什麼叫做“情節輕微”?一些人們擔心“醉駕入刑”進入模糊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