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警方24日通報一起強姦案,犯罪嫌疑人羅某2008年強姦受害人魏某,隨後潛逃近2年。2010年,羅某謊稱願意給受害人一個説法,將魏某騙至某酒店,並故伎重演再次強姦受害人。3月21日,羅某被南昌警方抓獲。
南昌警方通報稱,2010年4月,警方收到受害人魏某報案。魏某稱2008年下半年,其在青雲譜何坊路段“開辦駕駛證代辦點”與前來進行駕證年檢的羅某認識。不料,羅某以謊言將其騙至市內海某賓館內將其強姦。事發後,嫌疑人羅某曾一度潛跡。
2010年4月23日,羅某故伎重演,打著過來“看魏某”、“商量解決2008年的事情”並聲稱“給魏某一個説法”的謊言,將她騙至轄區某某假日酒店406房間,先是採用毆打威嚇的方法,繼爾又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後經法醫鑒定,魏某為輕微傷乙級。
接警後,刑偵一中隊迅速立案偵查,一邊立即對案發現場進行勘驗並提取痕跡物證,一邊開展走訪調查並查看案發現場監控資料以及“天網”視頻資料。在受害人魏某的配合下,成功鎖定涉嫌強姦的羅某。
為偵破該起強姦案件,辦案民警循跡追蹤嫌疑人線索。 3月21日,在資訊情報梳理中,辦案民警成功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羅某在南昌縣一帶的活動軌跡並以雷霆之勢,將潛逃近一年之久的涉嫌強姦嫌疑人羅某擒獲。
目前,犯罪嫌疑人羅某被刑事拘留,此案在進一步審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