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人事局在近期的一次公開招聘中,報名條件有“父母有一方或雙方在鶴城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等3項,被指是為了照顧“官二代”。鶴城區人事局工作人員否認照顧領導幹部子女,稱具體規定是“領導定的”。
招聘人員將享事業編制
2010年12月22日,鶴城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鶴城區公眾資訊網發佈了“2010年鄉財所和社區招聘簡章”。
該簡章稱,經區委、區政府領導研究同意,擬在鶴城區範圍內公開招聘基層財政所工作人員13名,社區工作站工作人員60名。聘用人員從辦理聘用手續之日起,納入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對於招聘對象的具體要求,該簡章則這麼規定:招聘對象要求具備鶴城區戶口,且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父母有一方或雙方在鶴城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鶴城區所屬鄉鎮、街道辦事處的純村(居)民;父母有一方或雙方在中央、省、市屬駐鶴單位工作。
簡章中稱,由招考辦公室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准予報名。
昨日,長沙一名讀者致電本報記者稱,上述報名條件明顯是為某些特殊的群體量身打造的,是為照顧當地一些“官二代”。
人事局稱為保障區內就業
昨日,負責招聘諮詢的鶴城區人事局工作人員否認該招聘照顧官員子女。
該工作人員稱,第二條規定“鶴城區所屬鄉鎮、街道辦事處的純村(居)民”能報名,就證明該招聘並非專門照顧幹部子女的。
記者問,如果不是為了照顧幹部子女,為什麼報名條件中第一條和第三條明確對報名應聘者的父母工作單位作出限制?
該工作人員稱,這麼做確實是“為了區分一些人”。懷化市下屬的中方縣,也有很多人的戶口在鶴城區,這麼明確規定是為了限制中方縣的人也報名,解決鶴城區的就業。
記者查閱簡章發現,“優惠政策”中有以下規定:鶴城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獲區委、區政府以上表彰,其本人或子女參加考試筆試總成績加5分。
優惠條件是否是為照顧幹部子女?該工作人員稱,這規定有政策依據,但其説不出具體依據哪一政策。該工作人員最後説,“這都是領導定的,我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