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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門千畝農田遭非法徵用 老村長護地被打殘

時間:2010-12-29 11:04   來源:經濟參考報

  63歲的章正迭老漢佝僂著身子,每天走15分鐘路到自家的農保田上守望。“土方車每天都來,朝種著莊稼的土地裏推土。從2003年算起,光我們村就有500畝良田被沙石掩埋。他們這麼做的目的就是要把良田變成荒地 ,然後搞房地産開發。”章老漢告訴記者。

  這樣的事發生在浙江省臺州市三門縣,《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赴當地調研時發現,當地在農用地徵用方面亂象迭出:承包權證10年未到戶、徵地審批手續不全、農用地徵用補償款遲遲未到位。

  良田被毀

  老村長護地被打殘

  記者在三門縣海遊鎮城北村看到,一輛土方車正來來回回地往莊稼地裏傾倒沙石,城北村的多位村民向記者舉報,有約500畝的農保田被鎮裏徵用,“我們根本就沒有看到審批文件,到底徵用我們的土地做什麼用,我們都不知道。”村民吳愛武説。

  記者用腳丈量了村民指為“非法徵用”的土地,邊走邊聽村民介紹情況,超過半小時才走完。

  章正迭原是三門縣海遊鎮城北村的村長。據他介紹,從2003年起鎮裏陸續以各種名義徵用城北村的土地,村裏的良田開始被強行毀壞,章正迭不斷向上級舉報,卻多次被打。章正迭的女兒章海亞拿著父親被毒打的照片告訴記者:“瞧,右手被打骨折,被三門縣鑒定為十級殘廢;頭上被打了一個3釐米長的傷口,血跡斑斑。為保護村裏良田被打成這樣,咋就沒人管呢?”

  遭到暴力的不只是章正迭老人,有多位當地村民向記者表示曾遭到毆打。

  為了核實村民舉報的相關情況,記者來到三門縣國土資源局要求查看有關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的審批手續,經過多次交涉,縣國土局僅僅出示了海遊鎮城北村4個項目7.1公頃(合106畝)農用地土地的徵用審批文件。縣國土局以要提供所屬地塊名稱和項目名稱為由拒絕提供其他的審批文件,即使記者提供了被毀田土地的詳細地址,縣國土局也不願提供審批文件。

  “如果土地沒有獲得審批,本身就不應該立項。”當地一位不願具名的律師表示。

  記者從這4個項目的徵用審批文件中看到,這4個項目屬於三門縣2007年到2009年的計劃指標建設用地項目,規劃用地性質多為居住用地。審批文件中包括《浙江省建設用地審批意見書》、《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土地利用現狀局部圖》、《徵地補償協議》,但沒有提供城北村的表決書。

  三門縣國土資源局主管徵地的局長助理方從華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徵用農用地須獲得全村村民的同意,表決書上需要村委書記、村主任和2/3的村民代表的簽字。

  章正迭明確地告訴記者,從未在徵地表決書上簽字。記者在村裏遇到了數十位村民,他們也均表示從未在徵地表決書上簽字。記者在三門縣接到的數份舉報材料還聲稱,鎮裏甚至偽造過村主任和村書記的簽名,簽署其他村裏的徵地表決同意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根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村民對擬定的徵地補償標準、安置方案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但三門縣國土局表示,在這四個項目中,他們全都沒有收到當事人提出聽證申請,故視為放棄聽證。

  多位村民向《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他們從未接到聽證告知書。

  記者在當地採訪期間還收到海遊鎮、亭旁鎮、沙柳鎮、珠岙鎮等數個三門縣大鎮的多位村民的舉報,據他們估算,有約上千畝農保田被非法徵用,手法和海遊鎮的情況類似。

  承包權證

  十年未到戶只為徵地方便

  土地承包權證十年未到戶,也成了三門縣不少村民的心結。包括海遊鎮、珠岙鎮、亭旁鎮在內的數個鎮的村民告訴記者,自1999年第二輪土地承包之後,他們從來沒有拿到過土地承包權證,導致他們無法在土地被徵用時行使自己的權利。

  章正迭告訴記者,村裏那些被徵用的土地是口糧田,按人口分包到戶。除了沒有土地承包權證,城北村的村民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時連承包合同也沒有簽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或 者 林 權 證 等 證 書 , 並 登 記 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根據以上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實際上代表著國家對於承包方承包權利的確認和保護。

  農業部經管司經營體制處處長金文龍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家庭承包應當在承包合同簽訂後,由縣級人民政府發放土地承包權證。

  三門縣國土資源局局長林海華向《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對村民有無土地承包權證並不知情。不過他承認,土地承包權證應該發放到農戶手裏。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6、27條規定在承包期內,發包方原則上不得收回和調整承包地。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只有在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時,才可以收回承包地。

  上述那位不願具名的律師表示,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作用很大。“它能保護農民的利益。有了權證,非經農民簽字,任何人、任何單位不得侵犯其承包地。”

  而村民認為,之所以不發承包權證、不簽承包合同,主要是為了可以繞開農戶進行非法強制徵收。

  海遊鎮鎮委書記陳招遠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承認,在鎮上確有部分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沒有落戶,“全鎮63個村,有50個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已經落到農戶手裏。”他同時表示,當時是考慮到將來徵地方便,所以才沒有把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送到戶。

  補償款項

  農民分文未得鎮委書記卻否認

  此外,讓當地村民異常憤慨的是,農用地徵用補償款一直未到位。“一畝地才補償3萬元不到,就是這樣我們現在還分文沒有收到。”多位海遊鎮的村民説。

  記者從上述幾個項目的《徵地補償協議》中看到,城北村的這幾個項目的土地都被劃分為三級區片,補償標準是45萬/公頃(合3萬/畝)和57萬/公頃(合3.8萬/畝)。

  一位知情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如果有些地方直接把農用地轉建設用地來開發房地産,就在家門口的暴利讓農民的心裏很難平衡。”從記者接到的舉報材料和從縣國土局提供的徵用審批文件中可以看出,在城北村徵用的農用地多規劃為開發房地産。

  中國人民大學土地規劃研究中心主任嚴金明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按照《土地管理法》來看,3-5萬元/畝可能差不多。但由於現行《土地管理法》已經實施多年,實際上各地方現在是按照國土資源部的要求,依據規定的區片價來補償的,區片價考慮到綜合因素,這樣給農民的補償就要高不少。主要看區位,比如在北京徵地的話一般都一畝幾十萬甚至上百萬。”

  浙江省三門縣是經濟欠發達地區,隨著三門核電工程進度的加快和甬臺溫鐵路三門站建成,三門縣的房地産開發逐漸火熱。記者在當地採訪時獲悉,當地的房價已達5000元/平方米以上。

  上述知情人士對記者在三門的調查結果表示理解,“在地方縣鎮鄉級別的基層,未審批先徵用,找各種名義徵地的現象比比皆是。”

  記者採訪了海遊鎮鎮委書記陳招遠,他對此表示否認:“我們的徵地補償款都已到位。”

  網民:土地財政必須遏制

  《人民日報》近日刊發了題為《“土地財政”難持續“以地生財”害處多》的報道,指出“土地財政”是不可持續的,一個城市的建設用地總量是有限的,一旦賣完,後續的財政開支就得不到保證。有關土地財政的討論其實一直並未平息過,隨著近段時間地王頻現,該報道再次引發網民熱議。

  土地財政是把“雙刃劍”

  署名“朱大鳴”的部落格文章説,現在,的確沒有更好的辦法來解決日益增加的財政開支,特別是地方政府在危機發生後,需要擴大投資和增加社會福利支出,使得地方財政更為緊張。事實上,最近一些年,地方債務劇增,如果沒有土地財政作為支撐,各地政府大量破産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是,如果僅僅依賴土地財政,不僅增加了房地産的稅收和費用,更推高了房價,致使房地産市場處於非常危險的走鋼絲處境。因此,這是一個兩難。

  署名“楊紅旭”的網路文章説,土地財政的快速膨脹,有利於地方政府調配財力,按照自己的意願和意志進行城市建設、發展經濟,在中央和地方稅收分配體制不合理、不健全的情況下,確實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積極作用。然而,部分地方政府過度追求土地財政,其負面效應也很明顯。比如土地出讓的總量、結構、節奏不合理,甚至直接違背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以及其他法律法規。

  土地財政應該休矣

  署名“田步亮”的部落格文章説,從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來講,土地財政將會逐漸退出歷史舞臺!土地是稀缺資源,特別在人多地少的中國,這種主要依靠“土地財政”建立的城市經濟發展模式是不可持續的,將數十年後的公共財政收入提前收了,一旦大規模城市化進程結束,可供開發的土地日益減少,未來的公共財政狀況將會面臨嚴峻考驗。

  一位上海網友留言説:“在本輪樓市調控中,中央政府的決心毋庸置疑,但在土地財政模式的制約下,地方政府卻未必能真正和中央政府站在同一戰線之上。因此,就目前的房地産調控而言,抓落實應是當務之急。”他希望,未來中央政府能夠強化對於地方政府負責人的問責制度,對於不能有效控制地價、房價上漲的地方政府,就應該嚴厲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給地方政府創造條件“活”起來

  署名“楊紅旭”的網路文章説,要解決土地財政這一“老大難”,還須健全很多領域的體制和機制。

  一位湖南網友建議,可以參照國有企業改革的經驗,成立類似國資委那樣的國有土地資産管理委員會,作為政府機構,專門負責組織領導經營國有土地方面的工作。同時,成立國有土地公司等經濟組織,把需要經營的國有土地交給他們參與市場運作,或轉讓,或出租,或聯營,或入股,負保值增值的責任,並向國家財政上繳土地收益。 (記者 于璐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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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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