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身邊的他酣然入睡,我卻怎麼也睡不著。我悄悄下床,拿起他的手機和皮包,來到客廳,像做賊似的翻看起來。其實我也不想這樣做,如果真的查出問題,我不知道如何面對。可是,這段時間我太壓抑了,那個所謂的同事老給他打電話,既然是工作的事就大大方方地説,為什麼還要神神秘秘地躲去書房談,難道,他想背叛我們的婚姻,或者説,他已經背叛了……”
純潔辦公室?
or“婚外戀”溫床?
“90%的婚外情發生在辦公室。”這是香港的一家調查機構對婚外情做出的結論。記者就此話題向身邊的職場人士做了解,大多數人表明,這個數據雖然有些過高,但“辦公室婚外戀”卻是存在的,而且會愈來愈多。
“婚外戀的雙方中很多人,都是大夥稱讚的‘好人’,其婚姻也往往是美滿的。他們不是有意為之,而是長期的工作接觸讓他們在還未意識到之前,已深陷愛河,這就是所説的‘日久生情’。”職場人士鄭先生説。“現在工作節奏緊張,和愛人在一起的時間可能還不如跟同事的時間多,而且,同事每天都會打扮得光鮮亮麗,家裏的那位往往是不修邊幅,不知不覺地,就被辦公室的這位所吸引。”40歲的程女士説,自己的身邊就遇到這樣的事。不過,這是一個危險的遊戲,在你體會了那種不能言喻的甜蜜之後,也會遭遇到難以訴説的痛苦,她身邊那位婚外戀主角,最終妻離子散。
雖然大多數人對“辦公室婚外戀”表示譴責,但也有一小部分人表示理解,其中,“工作壓力大,工作時間長”成為男女同事互生情愫的重要原因,在繁忙的工作中,他們通過QQ、MSN等便捷的網路工具,眉目傳情,加班、聚會更成為他們曖昧的主要時刻。
七嘴八舌
婚外戀,防不勝防怎麼辦?
在這個“小三”橫行的年代,“辦公室”以其獨特的優勢給有心出軌者提供了方便,給無心出軌者創造了條件。作為無辜者的一方,又該如何對待?請聽他們的聲音:
A:離婚,讓那個出軌的凈身出戶
碰到這種事,就兩個字:離婚。你不是尋求真愛嗎?那就放下一切財産去找你的真愛吧,在這個時候千萬別心軟,還想著挽回過去的感情,他(她)在出軌時為什麼就不想想曾經的患難與共?有了裂縫的鏡子寧願不要。其實,如果每個人在結婚之初就能對這個問題達成共識,後面也就不會出現很多悲劇。 —— 胡小姐
B:結婚前簽訂君子協定
和大多數的悲情怨婦一樣,當我得知自己的老公也趕了這個“時髦”後,我大哭大鬧過,悲痛欲絕過,最終選擇了原諒。説起來很簡單,可真正做起來卻難上加難。整整一年了,表面上,家庭恢復了正常,但我心裏那個疙瘩卻永遠存在。建議準備結婚的人在領證前把問題想清楚,制定一個君子協定,多一份警惕,多一份責任。 ——蔡女士
有多少快樂,就有多少痛苦
自述者:阿風,男,31歲 目前狀態:已終止婚外戀
在KTV的曖昧燈光下,我和她,竟含情脈脈地對唱了一首情歌,而且還有意無意地牽了她的手,那一刻我很激動,也許潛意識裏,我還是希望和她發生點什麼…… 我和她做同事一年有餘,分別有自己的家庭。她很會打扮,也很能聊天。剛開始,我們只是普通同事,有天,她工作出了些小差錯,被領導批評了,一整天的情緒都很差,我本想面對面安慰她一下,又怕引起別人的非議,就在QQ裏開導她。
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可隨著談話次數的增多,我們談話內容也更加親密。“昨天怎麼沒來上班,我很擔心你。”當我給她發出這條資訊時,內心猶豫了一下。可內心那個衝動的魔鬼總促使我做出一些自己也不願意面對的事。
都説偷來的東西很刺激,也很快樂,的確如此,在我和她親密牽手之後,婚外戀的標簽就正式貼在我身上。時不時給老婆撒謊説加班,拜見客戶,其實是跟她尋找快樂。回家之前,給手機“消毒”,刪除與她有關的任何記錄……
我自以為一切都得天衣無縫,雖知道這是在玩火,卻一直沒確定“放棄”的時間。那天晚上我回到家,推開門的那一剎,老婆正抱著哭鬧的寶寶在客廳來回走動。那一刻,我內疚極了。我決定明天就結束那段圍墻外的感情,好好經營我們這個曾經很溫馨的家庭。11時,孩子終於睡著了,老婆起身從抽屜裏拿出一張紙遞給我。“離婚協議書”,原來,一切的一切她都知道。兩行清淚從她臉龐慢慢流下,卻怎麼也止不住。我頭很痛,感到措手不及,我根本沒想到要放棄這個家庭。發誓、保證、悔恨……最終,老婆“妥協”了,她不想讓孩子失去爸爸。
一切看似恢復到以前,在我回家時,老婆依然會展現給我一個笑臉,只是那個笑容很僵硬,有時候,我會發現她在獨處的時候偷偷流淚。我的心很痛,我不知道,這個家庭何時才能真正地恢復到以前,恐怕很難。
剩女偏愛二手男
自述者:曉露,女,27歲 目前狀態:痛並繼續著
他是傷我最深的一個男人,我明明很痛,卻還在堅持著,我到底看上他什麼,真的只是單純的精神戀愛?連我自己都要否認了。“部門經理,月薪3萬,有車有房”,這些物質條件還是起了些作用。
一年前,我跳槽到那家公司,他作為直接上司接待了我,初次見面,我對他怦然心動。跟他在一起工作是很愉快的,開朗的他總能讓沉悶的辦公室變得活潑起來,我發覺自己有點喜歡上他了。因為已加入“剩女”的行列,在愛情面前,我常會主動出擊。那天加班後,我以感謝他的“入門提攜”為由請他吃飯,他欣然應允。飯後,我們又去了咖啡廳,直到晚上12時,他送我回家。第二天,他在網上發了個“微笑”的表情給我,告訴我抽屜裏有個禮物。打開一看,是個精緻的水晶吊墜,一絲甜蜜涌上我的心頭。同事小A看到我和他走得近,提醒我:他可能已經結婚了。我的心一驚,頓時覺得很委屈。
下班後,我約他出來見面。當我提出質疑後,他一下子嚴肅起來,繼而深情地對我説:“我不是有意隱瞞,只是不想傷害你,我是真的喜歡你。”原來,32歲的他已結婚4年,老婆跟他是大學同學,畢業後考取了當地的公務員。他一直在公司工作,需要常常去外地出差,從去年開始就一直駐紮在廣州。因為聚少離多,加之婆媳關係不和,兩人的矛盾逐漸加深。看著他的“真情坦白”,那一刻,我竟然産生了一個邪惡念頭:來場婚外戀又何妨?何況,我是真的喜歡這個物質男人,我原諒了他的隱瞞。一切坦白後,我們達成協定,繼續秘密交往著,一段時間後如果彼此還是非常愛戀,他就選擇和我在一起。
看起來真荒唐,在神聖的愛情面前我們竟談起了協議。可是,在這個物質社會裏,這又好像不足為怪。即使我自認灑脫,可隨著時間的深入,隨著他不斷地猶豫,我卻越來越痛苦,想放棄,有點捨不得;不放棄,卻總看不到希望。(文/李亞妮 圖片/Gettyim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