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和富人是平等的,不能認為富人在財富上有發言權,在道德上就也有發言權
由於頻繁出現受助大學生不知感恩回報的情況,日前,一位學者在與上海市慈善基金會聯繫捐款時提出一個前提條件:受助同學與他簽訂協議,同意大學畢業後“回報社會”。
而在河南,在河南慈善總會協調下,不少受助大學生已經簽訂了受捐後的道德協議,同意畢業後在不影響正常生活的情況下,回捐不少於受助數目的慈善資金,以此表明回報社會的誠心。這一做法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的爭議。
網民:七成支援設“道德條件”
《國際先驅導報》聯合新浪網就“幫助別人是否可以設置道德條件”進行了網上調查,截止到9月12日零時,共有近兩千人參與了調查。調查結果顯示,支援“幫助別人時為受助者設置道德條件”的比例高達73.04%。上海的吳先生説:“設置道德條件,可以讓受助者更高尚,社會因此受益,是一個良性迴圈,應該支援。”
安陽的馮女士則表示不支援,與她有相同觀點的人佔到被調查人數的22.93%。她説:“國外幫助別人往往通過慈善機構,捐助人關心的只是怎樣使用捐助,沒聽説要求受助者回饋的。受助人接受有條件幫助的時候,心理上會很不舒服。”
在“你認為受助者是否有義務回報社會”的調查中,高達81.26%的人認為“有義務”,僅有15.65%的被調查者認為受助者“沒有義務回報社會”。
專家:這是受助者的賣身契
對於這兩個調查數據,社會學專家卻表達了截然不同的看法。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副所長陳光金非常擔憂地向《國際先驅導報》表示:“謀求回報的心態是被市場交易扭曲的行為,這對受助者來説相當於賣身契。接受資助是困境所迫,以後好好工作就是回報。這在國際上沒有先例,這種提法滑天下之大稽。”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社會學系教授李迎生教授則有更大的擔憂,他認為,現在有一個趨勢,即有越來越多的人願意在全社會範疇內提倡“有條件助人”,這個理念對社會絕對是弊大於利。“窮人和富人是平等的,不能認為富人在財富上有發言權,在道德上就也有發言權,那是沒有道理的。”
受助者:沒把我們當正常人看
在這場爭論中,受助者的反應如何呢?
浙江杭州一位從小就接受外界資助上學的貧困大學生告訴《國際先驅導報》,現在雖然説是道德協議,到最後都是以一定金錢作為衡量標準的,對此他不能理解。“幫助我們之前設置條件,這一做法本身就是沒有把我們當作正常的人來看待。”
對於貧窮有著切身體會的“感動中國人物”洪戰輝,對杭州這位大學生感同身受。他對《國際先驅導報》説:“要充分理解受助者既非常自尊又非常自卑的心理。富人對他們要求這要求那,就更增加了他們的心理負擔,會使他們産生一些極端的想法。”
洪戰輝表示,其實大部分受助者是很希望回報社會的,只不過,“一般貧困的孩子性格內向,不願意表達,他們更願意用踏踏實實的學習成績或者將來的成就來感謝。”
慈善機構:設條件不如提供條件
雖然有眾多被調查者支援“對受助者預設道德條件”,但是它在實踐中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呢?有沒有更好的方法讓受助者回報社會呢?
中國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告訴《國際先驅導報》:“‘道德條件’是道德上的要求,沒有相應的法律規定與之契合,實施起來會比較困難,在中國不具備可操作性。”
北京希望工程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也表示,他們的上千家資助方都沒有要求籤署“回報社會”的協議,但仍然取得了良好效果。不少企業在資助學生的同時為他們提供崗位,讓他們有回報社會的實踐機會,並且在實踐中感受自己的價值和尊嚴。許多學生因此明顯具了備感恩和回報社會的意識。(記者 李瑞、李楠、周永瑞、汪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