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南:大學生村官國家助學貸款可代償
本報訊 日前,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財政廳發佈《關於2013年大學生村幹部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該《通知》,2013年10月31日前(含),凡符合《河南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相關要求的大學生村幹部,可向服務單位所在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代償申請,同時遞交加蓋各有關單位公章的《河南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
通知顯示,11月15日前(含),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畢業生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11月29日前(含),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重點擴權縣(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填寫本市(縣)大學生村幹部代償《匯總表》,加蓋公章後,同各縣上報的《匯總表》和《申請表》一併報送河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12月10日前(含),河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確定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學生名單,並據此向河南省財政廳報送資金需求。
《通知》要求各市(縣)在收到上級下撥的代償專項資金後,及時足額安排縣本級承擔部分,並在規定時間內將代償資金髮放到畢業生本人銀行卡中。對於弄虛作假,套取、截留、挪用代償資金的,一經查實,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