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有湖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2011級學生向中國之聲反映,自己和同學被學校強制安排頂崗實習,其中經管係的大部分學生被分到東莞一家電子有限公司流水線上工作,每天要工作11個小時,工作十分辛苦。學生們質疑:實習與專業不對口,這樣的頂崗實習有何意義?
“工作時間長,工作內容單一”是很多湖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的學生眼前的頂崗實習。今年5月7日,湖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2011級經管係學生坐上了南下東莞的列車。來到了學校為他們聯繫好的東莞王氏港建電子有限責任公司,其中一位丁同學説,如果加班,每天工作都要11個小時。
丁同學:早上7點半上班。中午11點45分下班,中間休息一小時,提前14分鐘打卡,我們上班要打卡,下午要工作到5點45,需要加班的話,就5點45分下班,然後6點45上班,工作到8點半。
雖説學校同意個人實習,不過記者暗訪發現,即便學生找到了實習單位,學生還要通過重重障礙。
周文軍:要符合流程。
記者:要經過什麼流程?
周文軍:你讓學生自己找我吧,我現在開會呢。
記者:那您告訴我什麼流程就好了,或者什麼時候方便再打給您?
周文軍:不用打電話給我,上她自己找我。
為什麼學校要安排經貿係學生去流水線頂崗實習?與專業毫無關係的實習有什麼用?對此,周文軍的答案是,培養意志品質。
周文軍:我們一二年級是培養職業素養、職業道德,意志品質。給他們一個社會實踐性的鍛鍊。培養他的意志品質,是這麼一個實習過程。
根據去年年底,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制訂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準的意見,實訓實習是專業技能課程教學的重要內容,應保證學生頂崗實習的崗位與其所學專業面向的崗位群基本一致。而教育部去年公佈的《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中,也明確頂崗實習應當按照育人為本、學以致用、專業對口、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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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同學介紹説,自己每天的工作就是在流水線上按照程式裝耳機等。據了解,還有一些頂崗實習的學生,還需要上夜班,萬同學下個月就要上夜班了,他説,夜班是從下午8點或8點半上到第二天早上的8點或8點半,他心裏有些沒底。
萬同學:感覺看到他們的樣子,精神狀態不是特別好,不喜歡,湖南人在廣東吃的也吃不習慣。
之所以狀態不好,還在於他們事先這次的頂崗實習並不知情。而一些學生得到學校通知時,還被告知實習頂九個學分,不能自己去找實習單位,只能依靠學校。
這次頂崗實習是自願還是強制?對此,湖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主管經管係學生工作的係總支部書記周文軍先是否認,後來又説原則上是統一安排,除非有特殊情況。
周文軍:成建制的頂崗實習,原則上還是由學校統一安排,因為申請原因,或者是不能信任這個崗位,我們還是同意他自己去找頂崗實習單位。
記者:個人想去哪個地方,你不會阻攔嗎?
周文軍:這個我們得保證學生的安全。因為它是一門課程。
為什麼學生不能到這些崗位鍛鍊自己?王氏港建電子有限公司主管招工方面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企業把學生看做是短期工,時間少,經驗少,只能做流水線上的操作員。
工作人員:實習生能安排什麼工作呢?一般打暑假臨時的話,都是一些很簡單流水作業,不會有什麼技術含量的工作給他們去做。不可能給他們教一些職位的東西,剛教完就走了,肯定不會有這種,我們招都是做流水線的員工。
不過記者注意到,王氏港建電子有限公司與湖鐵每一個頂崗實習的學生簽訂的都是三年勞動合同,從2013年5月10日到2016年5月9日,試用期三個月,底薪1400元。試用期時間正是學校通知的頂崗實習的三個月時間。為什麼不簽訂實習合同,而簽勞動合同?王氏港建的工作人員説,與學校簽了協議,學生到了三個月可以走人,勞動合同只是為了應付檢查。
工作人員:因為合同有時候會審查,我們只能這樣簽,不能只能簽三個月,跟個人不簽實習合同。
記者:所以,跟他們簽勞動合同嗎?
工作人員:對啊,不影響,他們做三個月到時候可以走的。
對此,學校經管係書記周文軍則斷然否認簽訂的是勞動合同。
周文軍:不會啊,是實習合同。
事實上,早在2011年,針對媒體不斷報道河南、山東、重慶等省市職業學校成建制地組織學生去富士康等勞動力密集型企業頂崗實習的事件,教育部曾召開全國職業教育實習管理工作視頻會議進行研究與部署,要求堅決防範與杜絕此類現象再次發生。
2010年,教育部辦公廳還曾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不得安排學生每天頂崗實習超過8小時;不得安排學生加班。而如今,通知已經慢慢被人淡忘了,去流水線上頂崗實習仍然是勞動密集型,依然每天超過8個小時,依然"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記者 欒紅 實習記者 任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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