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人眼裏,小偷遇上警察好比老鼠見了貓,只有躲的份兒,然而,溫州樂清警方最近卻碰到了自動送到府的賊。對方是一名年僅15歲的少年,因稱自己難改盜竊惡習,竟謊報已滿16周歲,主動要求警方拘留管教。
16日深夜,一名身著運動外套、頭髮蓬亂的少年走進了樂清虹橋派出所的大門。
“我了偷東西,犯了罪,你們把我抓起來吧。”面對突如其來的“自首”,且對方是個一臉稚氣的孩子,錯愕之餘,值班民警還是依照程式對其進行的問訊。
“小弟弟,你多大了?”一名民警問道。
少年立刻回應説,“滿16周歲了,我97年生的。”但細心的民警還是在他的表情中看出了一絲破綻。
果然,經查詢,眼前這個瘦小的男孩是1998年出生,僅15歲,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尚不符合對盜竊行為構成處罰。不過,該少年卻就此賴著不走,堅持要警方拘留自己,這讓民警們大惑不解。
據悉,少年姓管,老家在雲南,隨務工的父母來溫生活。他自稱有一定程度的“盜竊癖”,“只要見到值錢的東西就想偷”,而最近一次犯案是在3天前。
小管説,以前在家時常偷母親的錢,所以沒少挨打挨罵,這才選擇離家出走。13日,他流浪至一戶居民家門口,被屋主葉老伯發現。在一番熱心詢問後,葉老伯得知小管無處可去,出於同情便暫時收留了他。
沒想到,在小管住進來的這幾天,葉老伯總是發現家中的香煙、現金等物品不翼而飛。內心犯疑的葉老伯私下向小管打探失物的下落,見紙包不住火,小管只好向其坦承是自己所偷,之後不告而別。
“我很後悔,人家這麼好心收留我,我還恩將仇報,實在是太不應該了。”説到這,自責的小管忍不住掩面痛哭起來,現場幾位民警也不禁感到一絲心酸。
17日,警方來到葉老伯家中了解情況。當問起小管的事,年近70的葉老伯嘆了口氣説,“這孩子其實挺可憐的,雖然確實偷了東西,但他那天也主動承認錯誤了,希望他以後能好好做人。”同時,葉老伯還表示對小管的行為既往不咎。
當天,民警幾經輾轉,終於聯繫上小管的家屬,很快,其母親和兄姐急忙趕到派出所來領回小管。期間,民警對小管的母親表示,孩子或許在家庭中沒能感受到足夠的關愛才導致心理上存有某些缺陷,望家屬今後能引起重視。
在離開派出所時,小管再三向民警承諾,這次回去一定想辦法改過自新。(見習記者 吳佳蔚 通訊員 吳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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