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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湘華:兩岸文化産業交流主題多元合作深入

2015年05月03日 18:06:19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5月3日訊 3日上午,旨在深化兩岸交流合作,凝聚共識,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一步為兩岸民眾謀福祉的第十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在上海開幕,論壇特邀專家、中華文化聯誼會常務副會長侯湘華在文化教育分組討論會上作了《兩岸文化産業交流與合作的回顧與展望》專題演講,以下為演講全文:

  隨著兩岸關係的不斷發展,兩岸文化産業交流與合作不僅成為兩岸人民文化交流的內容,也是優化兩岸文化産業結構,提高産品國際競爭力的必然趨勢,從時間上看,兩岸文化産業交流與合作經歷了交流、合作、制度化發展三個調整期,具有交流領域不斷增多、合作不斷深化的趨勢,現在已經進入了兩岸關係發展的深水區。從空間上來看,兩岸文化産業合作受到兩岸文化與産業發展的動力推動,是全球化競爭格局中區域性文化市場和産業發展必然的戰略,當然,兩岸文化、政治、經濟差異,以及相互間利益的博弈,都是兩岸文化産業合作進一步深化的現實阻力,但是發展趨勢是不可改變的。

  回顧歷史,兩岸文化産業交流與合作的發展大致經歷了文教先行、産業合作、制度化發展三個階段,呈現出領域不斷增加、模式不斷多元、關係不斷緊密化的趨勢。1979年之後才逐漸開始了兩岸文化交流與合作,是迫於兩岸共同文化存在與發展的內在性需求推動,期間經歷了從文教先行到産業合作的一個發展歷程。1993年“汪辜會談”時,兩岸將文教科技交流納入了共同協議,之後又不斷調整相關政策,使兩岸文化領域的交流逐漸頻繁化、正常化,兩岸文化産業間的合作也持續升溫。2005年以後,兩岸在兩會商談模式基礎上,以兩岸經貿文化論壇為平臺開始兩岸交流的制度化探索,大陸在政策層面出臺了大量的惠臺政策,對臺灣文化産業企業在大陸的發展有著強有力的助推作用。

  總體看來,兩岸文化産業交流合作與發展有兩大特點,一是合作的縱深化發展,二是制度化機制化合作模式。

  兩岸文化産業交流與合作的縱深化發展。2005年開始,每年一度的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對於文化産業的合作,特別持之以增,合作的關注度持續升級,不僅發表了共同建議,宣佈惠臺政策,還促成頒布實施了涉及兩岸文創産業合作相關內容的政策法規。2009年的論壇將主題聚焦于推進和深化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提出了一系列兩岸出版、演藝、影視、教育交流的共同建議。“十一五”之後,大陸先後推出了一系列具有戰略性和可操作性的、有利於兩岸文化交流與文化産業合作的政策措施,各省市區也結合自身的文化資源和文化市場,出臺了有利於臺灣文化交流與文化産業合作的投資、稅收、土地、金融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在文藝演出、廣播影視、圖書出版、文化會展、民間民族工藝、文化旅遊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績。據不完全統計,兩岸圖書報紙、期刊音響、電子出版物等品種2012年進出口額為2243.76萬美元。近年來,兩岸影視方面的交流包括相互參加展覽、研討會,合拍電視、影視劇等,2011年-2013年,有21家臺灣電影企業參加兩岸合拍影片的製作,自《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實施以來,每年都有多部臺灣電影在大陸放映。

  其次,展會最能集中反映兩岸文化産業合作,比如2008年開始的海峽兩岸文博會,目前已經發展成為國家級的展會。自2010年開始,海峽兩岸文化創意産業展至今在臺灣已經舉辦了五屆,據不完全統計,僅江蘇、浙江、吉林三省,在展會現場銷售額就達1736萬元人民幣。另據報道,在2009年,北京參加臺北文化創意産業展覽以來,成交額從5000萬元人民幣,躍升到2014年的約7.6億,6年就增加了約15倍。

  兩岸文化産業交流與合作的深入表現,為主題多元化,合作深入化,合作涉及的地方政府、協會組織、企業機構等不斷增多。僅以地方政府積極性來看,近年來,與臺灣共同舉辦兩岸文化交流活動的不斷增多,各地吸引臺資的文化産業,也有競爭之勢,從産業合作現狀來看,已經不再局限于上中下游相關産業的深度整合,從個別廠商的單打獨鬥到集團式的運作趨勢,行業對接會、交流會,甚至在合作機制的建立方面,均有較大的突破和創新。兩岸文化産業方面從原先的單一合作模式向整體性、系統性合作發展。

  二是制度化的發展方向顯現。2008年兩岸恢複製度化協商之後,特別是2010年《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簽訂以來,兩岸文化交流與文化産業合作的機制化、制度化發展被提上日程。兩岸文化産業合作制度化發展的特徵集中在三個方面:持續性政策的頒布實施,常設機構、常規平臺的構建發展,對話性戰略合作意向協議的達成與互簽。

  在政策支援方面,大陸出臺了許多支援臺灣業界來大陸發展的具體行業性政策,廣泛涉及影視出版、演藝、動漫産業、文創園區等諸多領域,近年來,惠臺政策的出臺頻率和優惠度更為寬鬆靈活,例如2013年頒布的《關於加強海峽兩岸電影合作管理的現行辦法》等。

  在機構發展方面,致力於兩岸文化交流的協會機構紛紛設立,如中華兩岸文化藝術基金會、臺北書展基金會等,以眾多民間協會機構為仲介的兩岸文化交流合作,是目前比較主流的運作模式。此外兩岸開始建立起較為穩定的文化交流園區與兩岸教育合作實驗園區,兩岸海西智慧園區,海峽兩岸青年文化創意園區等。

  在雙向協議方面也有重大發展,2010年6月,兩岸簽署了《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協議》,該協議的細則也在不斷地推進之中。

  回顧兩岸文化産業交流與合作發展歷程,兩岸文化領域的合作是兩岸文化發展産業結構調整的內在要求,必然隨著這兩種力量的推動而不斷前行,在兩岸文化交流合作的逐漸深入中,適時商討簽署兩岸文化交流協議,增進互信、積累共識,以構建兩岸文化交流新格局,是兩岸發展的大勢所趨。(台灣網記者 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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