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網友“割闌尾”行動募1053萬恐觸法 可判3年

2014年05月06日 08:18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割闌尾”團隊5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民眾開始動刀。(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5月6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網友發起罷免國民黨“立委”的“割闌尾”募款活動,至今已募得1053萬(新台幣,下同),比原先預計的5萬元目標,整整多出200多倍。對此,臺當局“內政部”5日表示,罷免“立委”屬於政治活動,必須按相關規範;“監察院”指出,募款者若未依法成立政黨、政治團體或取得擬參選人資格,也未經“監察院”許可設立政治獻金專戶,最高可處3年徒刑。

  據報道,目前“割闌尾”首波行動鎖定“立委”蔡正元、林鴻池和吳育升。“割闌尾”團隊向網友喊話,戰役才正要開始,接下來更需要大家挺身而出,只要寫聯署書,走出門丟進郵筒,就能創造臺灣的歷史。

  “內政部”表示,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以外的個人或團體,如果為特定政治活動公開向大眾募款或接受捐贈,依規定,將按其收受金額處2倍的罰鍰;違法收受的政治獻金將予沒入。另罷免案之進行除徵求聯署的必要活動外,不得有罷免或阻止罷免的宣傳活動;違反者由選舉委員會依規定,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監察院”説,活動發起的團體或個人若未依法成立政黨、政治團體或取得擬參選人的資格,也未經“監察院”許可設立政治獻金專戶就募款,如經司法機關認定屬實,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於“割闌尾”募款活動,有無違反其他規定?“監察院”表示,將持續蒐集資料,依據個案具體事實,依法研處。對此,“割闌尾”團隊強調,事前已問過律師意見,捐款的民眾都能拿到T恤、紙膠帶或明信片等設計商品,屬於“預購”行為,應無違法問題。(台灣網 朱煉)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