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月28日消息 涉貪的臺灣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目前被限制出境和居住。針對林益世日前聲請回高雄老家過春節,臺北地方法院今天裁定,在春節6天時間裏,他可將居住地臨時更改在高雄,但仍須按時向警方報到。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林益世被控在“立委”、“行政院秘書長”任內向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收賄6300萬元(新台幣,下同)、索賄8300萬元未遂,遭檢方依“違背職務收賄”等4罪名起訴;林妻彭愛佳、林母沈若蘭、林舅沈煥章和沈煥瑤等4人也被依“洗錢”等罪名起訴。
臺北地方法院去年10月裁定林益世以5000萬元具保停押,並限制出境、居住,每晚7時至9時到臺北市中侖派出所報到。
報道稱,農曆新年將至,林益世聲請將限制居住地點改為高雄鳳山區老家。臺北地方法院今天裁準林益世于2月9日至2月14日的限制居住地點為高雄市風山區老家,並須每晚7時至9時到鳳崗派出所報到。(台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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