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黃俊哲涉嫌賄選 被判當選無效

2011年12月01日 20:41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1日消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去年競選期間,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黃俊哲的5名樁腳以每票1000元新台幣向5戶選民購買24張選票,使黃俊哲以倒數第2名的票數在板橋區當選。同為民進黨候選人的林水山狀告黃俊哲違反選舉規定,當選無效,黃俊哲堅稱自己不知樁腳私下買票。板橋地院昨判黃俊哲當選無效。

  黃俊哲與父親黃忠信共當過4任前臺北縣議員,家族又經營建設公司,政商實力雄厚。去年五市舉辦三合一選舉,黃俊哲獲民進黨提名,在板橋區角逐第一屆新北市議員,屢被檢舉涉賄選。

  板橋地檢署起訴黃俊哲競選時的服務處主任唐龍輝、選區里長黃榮欽、張嘉涓、鄰長陳建忠,以每票1000元新台幣幫黃俊哲買票,板橋地院將5人判刑4年到1年不等。

  黃俊哲同黨戰友林水山落選,臺選務主管部門公告當選名單後,林水山即以黃俊哲涉與競選團隊共同賄選,訴請法院判黃俊哲當選無效。黃俊哲堅稱自己不知情,更沒允許樁腳買票。 

  法官引用刑事判決,認為組織性買票行為攸關候選人政治聲望與前途,候選人斷不可能不參與或放任競選團隊擅做主張,認定黃俊哲知情且授意,不僅當選無效,還須負擔訴訟費用。(台灣網 李迪)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