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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警務部門研擬性交易裁罰標準 嫖者娼者都要罰

2011年11月07日 10:12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7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社會秩序維護相關規定修正內容生效後,除專區外,臺警方查獲性交易,嫖者、娼者皆罰。為此,臺當局警務主管部門昨天召開緊急會議,研究擬定裁罰標準。

  臺當局警務主管部門工作人員表示,新規定生效後,沒有空窗期,至於所謂的3個月的倡導期期間,並非不罰,若是民眾涉及娼嫖,一樣會受到處罰。

  臺當局警務主管部門表示,新規定生效實施後,主要應防範人口販運、逼良為娼等性剝削案件的發生,已通知各地警局加強查緝,杜絕拉客行為。(台灣網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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