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一父親為斷女兒同性戀情 性侵女兒同性伴侶

2011年10月09日 10:20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9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桃園縣呂姓男子的女兒和王姓女子為同性戀人關係,2人出雙入對,整天膩在一起,任憑呂男怎麼勸也不聽。氣急敗壞之下,呂男性侵王姓女子,想借此趕走對方,結果不但沒能拆散2人,自己還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呂男抱怨:“我實在拿她倆沒辦法,會坦然面對法律制裁。”

  案件偵辦過程中,臺警方傳王女出庭,她身材結實粗壯,外型和穿著比較中性,像個男生。談到呂男阻撓女兒和她在一起時,王女錶示:“他憑什麼拆散我們?”

  臺警方調查,現年53歲的呂姓男子與妻子分居後和21歲的女兒生活在一起。去年,他發現女兒和王女幾乎整天黏在一起,十指緊扣,同進同出,形影不離,便覺得2人關係不單純,疑為同性戀。之後,呂男找到王女盤問,王女大方坦承與呂男女兒的同性戀人關係,還説:“別大驚小怪。”

  呂男曾多次苦勸女兒離開王女,可説破了嘴都沒能成功。去年12月間,他決定以“破壞性手法”拆散2人,他趁女兒不在家時,性侵王女,還對她説:“這是要讓你知道,什麼是男女關係,別搞同性戀。我要趕你走,讓女兒回歸正常。”

  王女受辱後,將呂男告上法庭,呂男的女兒也支援她。案件偵辦過程中,呂男説:“同性戀會影響女兒一生的幸福,我也是不得已才這樣做。”臺警方認為,呂男不應以阻止女兒同性戀為由而犯罪,將依法起訴呂男。(台灣網 李迪)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