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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檢方稱李登輝安全密賬案 最快11日移送法院審理

2011年07月10日 08:23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10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特偵組偵辦安全密帳案,6月底依貪污等罪起訴李登輝、前國民黨大掌櫃劉泰英後,由於安全密帳與“鞏案”內容,當年經臺當局安全部門核定為“極機密”,依機密保護相關規定不得任意持有、重制。特偵組為讓法院審理本案,已函請臺當局安全機構負責人蔡得勝核準使用、重制機密卷證資料,最快本週一就會將全案移送法院審理。

  據報道,臺特偵組偵結安全密帳案,迄今已10天,因遲未將全案送審,引發各界關注。特偵組主任陳宏達説,因為安全密帳和“鞏案”相關資料,都屬機密,依機密保護相關規定,其他機關需使用或重制,都要經原核定機關首長以書面授權或核準才行。

  由於奉天項目、“鞏案”資金運用過程,當年是由臺當局安全機構核準為“極機密”,特偵組在起訴李登輝後,即去函臺當局安全機構,請求蔡得勝授權、核準使用這批機密卷證。

  陳宏達解釋,就是因為特偵組將起訴卷證資料函請臺當局安全機構核準使用,才會拖延送審,若不依法函請臺當局安全機構核準、授權,就移送法院審理,檢方及法院都會有觸法之虞。

  陳宏達説,臺當局安全機構核準司法機關使用安全密帳機密卷證,應該沒有問題,最快本週一就可將本案送審。(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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