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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直接證據 臺空軍士兵姦殺女童案仍有諸多變數

2011年05月25日 00:33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5月2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檢方重啟調查臺空軍營區女童命案,依殺人罪起訴當年臺軍一士兵許榮洲,認定臺軍方當年刑求並錯殺另一名臺軍士兵江國慶。不過,全案欠缺許榮洲涉犯殺人的直接證據,將成為定罪的變數。

  這起15年前的性侵命案,當年遭指控犯案的士兵江國慶遭軍法速審後槍決,但始終存有疑點。2010年,臺灣監察主管部門糾正臺當局防務主管部門,臺當局法務主管部門指示檢方重啟調查,借由重新鑒識各項證物,今天改認定當年行兇者是許榮洲。

  根據臺北地檢署的起訴書,檢方認定許榮洲涉案的理由,包括命案廁所窗戶木板條上的血掌紋與許榮洲相符,且血跡確為女童所有。

  其次,檢方送驗許榮洲的精神狀況,鑒定報告認為許榮洲雖然供詞不一、有輕度智慧障礙,但無礙供詞真實性,採認了許過去坦承犯案的自白。此外,檢方輔以許榮洲過去曾犯下2起類似的女童性侵案,認定許榮洲犯下臺空軍營區女童性侵命案。

  島內法律界人士指出,全案關鍵證物之一的現場廁所窗戶木條始終未尋獲,檢方只能根據照片,還原並模擬案發現場,即便有血掌紋,也只能算“間接證據”。

  此外,被告在偵查階段已出現供詞不一,檢方認定屬罪證的自白,被告將來到法庭上極易翻供;至於被告素行,頂多只能供參考,連證據都算不上。法界人士認為,照起訴書內容看,全案畢竟已過了15年,確實難再發現強而有力的直接證據證明許榮洲殺害女童。

  全案進入法院審理後,控辯雙方將在法庭內就現有的犯罪事實清單、許榮洲精神鑒定報告等證物,逐一檢視,相關證據能力能否接受考驗、是否真能認定許榮洲確為兇手,仍有諸多變數。(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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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劉海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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