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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發監事宜 臺灣“高院檢察署”下周研商

2010年12月03日 12:3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因龍潭購地案、前 101董座陳敏薰人事案判刑定讞,陳水扁昨發監服刑,對吳淑珍發監事宜,臺北地檢署説,下周將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召集相關單位開會研商。

  據報道,臺灣“最高法院”11月11日將龍潭案、陳敏薰人事案判刑定讞,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收到臺灣“最高法院”的判決書及相關卷證後,昨天將陳水扁發監執行。

  至於吳淑珍部分,臺北地檢署指出,昨晚已收到陳水扁案判決書,完成分案,是否囑託高雄地檢署發監執行,將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顏大和6日召集相關單位開會研商,吳淑珍等人發監方式將在會中定調。

  另外,臺灣“最高法院”將陳水扁案中的公務機要費案、南港案及洗錢部分發回臺灣“高等法院”重申,臺灣“高等法院”也在今天下午2時30分公開抽籤,決定承審合議庭。(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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