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范麗青:兩岸金融合作將依照相關規定進行

2010年11月10日 10:4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10日北京消息 國臺辦新聞發言人范麗青今日表示,兩岸的金融合作方面,會依照兩岸金融合作備忘錄的規定來進行,具體問題有待雙方進一步商定。

  國臺辦今日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有記者提問,美聯儲即將推行的二次量化寬鬆政策將會促使熱錢大舉進入新興市場,隨著兩岸之間的經濟合作越來越緊密,台幣升值的壓力也會非常大,兩岸會不會啟動相應的金融合作機制,來共同對抗這個熱錢?

  范麗青表示,兩岸的金融合作方面,會依照兩岸金融合作備忘錄的規定來進行,具體問題有待雙方進一步商定。(台灣網 孫金誠)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