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陳凱倫之子陳銳 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11月3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著名藝人陳凱倫之子陳銳被控強迫同學簽本票還賭債,涉嫌強制罪。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依據其他同學的證詞及勘驗監視器畫面後認為,雖然陳銳當天在場,但他並未逼簽本票,還為被害人求情,所以將他判決無罪。
臺北檢警查出,去年11月23日晚上,陳銳因朋友林冠言、朱姓少年和他的黃姓同學有賭債糾紛,和友人到網吧攔堵黃姓同學,脅迫其簽下6萬元本票,檢方依強制罪起訴。
法院審理時,陳銳否認犯行,僅供稱當天他只是剛好在場,事前不知道林、朱等人會到網吧向黃要錢,他為了幫忙解決僵局,還拿出黃在他的投注站下注贏的28000元(新台幣,下同)賭金,叫黃還給討債的林冠言,抵充黃欠林的3萬元賭債。
法院傳訊在場同學作證,畢姓同學指出,陳銳和兩邊的人都認識,陳銳叫林不要那麼大聲,還幫黃求情。陳銳沒有辱罵黃。黃也表示,陳銳在旁圍觀,是林冠言帶來的其他朋友恐嚇他。
法官勘驗現場錄影帶發現,黃被迫簽本票時,陳銳並不在場。之後,陳銳進來交付28000元給黃,再轉交給林,這只是單純就債務金額抵減。法官認定,陳銳沒有勸阻林冠言等人脅迫黃姓同學簽本票,雖然違反道德義務,但沒有積極證據可證明陳銳強制黃簽本票;況且陳銳只是高中生,在雙方都是朋友的情況下,很難期待他能有何超出智慧經驗的適當舉止,因此判他無罪。(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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