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4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內政部直轄市改制小組”近日完成審查,桃園縣將在2011年1月1日,升格為準“直轄市”。升格後名稱仍為桃園縣,財稅收入、官員職等、編制,均將大幅提高。
臺當局“內政部民政司”表示,臺“行政院”已原則同意桃園縣升格準“直轄市”的生效日期,相關人事、法制、財政、預算作業齊備後,“內政部”將呈報“行政院”,預定10月中完成核定程式,桃園縣將成為“第六都”。其他“五都”分別為,臺北縣升格後的新北市、臺北市、縣市合併後的大臺中市、大臺南市和大高雄市。(台灣網 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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