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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變性藝人利菁遭控教唆誹謗楊宗緯 今被判無罪(圖)

2010年04月07日 11:0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灣綜藝節目《麻辣天后宮》主持 利菁

  台灣網4月7日消息  島內變性藝人利菁被控于主持節目時,教唆夜店公關影射臺灣藝人楊宗緯攜夜店女子上賓館。利菁一審獲判無罪,臺灣“高等法院”今天駁回臺北檢方上訴,二審判決利菁以及節目製作人黃琳容無罪定讞。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2008年3月24日,一名龐姓夜店公關在《麻辣天后宮》節目錄製時,曝料影射楊宗緯帶夜店女子上賓館。龐姓公關後遭楊宗緯提告,並遭法院以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定讞。

  臺北檢方因懷疑龐姓男子曝料可能是利菁教唆,後又對利菁及黃琳容分案調查並起訴。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2人雖負責討論節目流程,但不具有防堵來賓不實發言及媒體報道的義務,因此判2人無罪。案件上訴至二審,臺灣“高院”仍維持原審判決,判決利菁、黃琳容無罪確定。(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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