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9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知名女藝人蕭淑慎吸毒案,臺北士林地方法院昨天再開庭,因士林地檢署拒絕蕭淑慎的認罪協商,她休庭考慮後否認吸毒,但説家裏可能有安非他命;她的律師質疑驗尿結果的正確性,強調蕭有憂鬱症,常忘了所做的事。由於認罪協商破局,法院進入審理程式,將擇期再開庭。
蕭淑慎因施用毒品可卡因,前年底被士林地方法院判處1年7月徒刑,緩刑4年。去年5月,她在緩刑期間,三度被驗出尿液有毒品安非他命反應,士林地檢署去年底將她起訴;她否認吸毒,説是服用抗憂鬱症藥物“利他能”,導致尿液有安非他命反應,但在法院第二次開庭時,她提出“若判她易科罰金(繳罰金抵刑),她就認罪”的要求。
昨天中午11時30分,蕭淑慎一襲便裝出庭,針對她“有條件認罪”的要求,公訴檢察官張紜瑋當庭拒絕,法官吳祚丞問蕭在認罪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是否還願意認罪?她與律師許巍騰休庭十分鐘協調後,還是拒絕認罪,否認吸毒,但承認當時家裏可能有安非他命。(張辰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