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月15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民進黨副秘書長洪耀福今天表示,中執會決議5“直轄市長”選舉最遲5月底前完成提名,但先完成整合就提前公佈,時間有彈性,不是一律到5月底。
民進黨中執會13日通過2010年“直轄市長”提名特別條例,非執政的“直轄市長”(臺北市、新北市、大臺中市)提名,由協調小組徵詢可能參選人選進行協調後,再由主席提交中執會同意後徵召。
執政的“直轄市長”(大高雄市、大臺南市)提名,採登記制,經協調後如無法達成協定時,以民調方式決定提名人選。“直轄市長”提名最遲在5月底前完成,若因選戰策略需要,致使提名延後,需送請中常會通過。
針對5“直轄市長”提名延至5月底一事,部分縣市基層出現反彈聲音,認為時間太晚,對選情不利。
洪耀福晚間受訪表示,5月31日是提名作業的檢查時間點,先完成整合的“直轄市”,可以先公佈提名人選,如無爭議的“直轄市”,可能2月完成整合、2月就公佈人選;若有爭議或基於選戰策略考慮必須延後,只要中常會通過,也可能延至6、7月,提名時程具有彈性。
他説,1月24日臨時全黨代表大會若通過2010年“直轄市長”及“直轄市”議員提名特別條例,黨主席蔡英文會根據特別條例規定,成立2010年“直轄市長”及市議員協調小組,啟動徵詢、協調作業,5“直轄市長”提名人全部到位後,就會進行整體選戰佈局。(高大林)
[ 責任編輯:高大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