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月10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綽號“小玲”的花蓮縣卓溪鄉19歲李姓女子,前晚假冒歹徒在網路留言“我會把小玲搞到死”給男友,還報案自稱遭性侵,被警方查出是自導自演,昨天被依誣告罪嫌移送法辦。
李姓女子事後深感後悔,哭訴説,只是為了試探男友對她感情是否忠貞,沒想到這樣也違法。
警方調查,“小玲”先以假身份進入電腦網路的實時通,向男友留言佯稱“要不要看我污辱她的樣子”、“我會把小玲搞到死”等訊息。
前晚8時許,李姓女子又撥打110報案,誣報在住處被陌生人侵入,遭到性侵害。她以為男友得悉遭性侵的留言,會立即趕來救她。沒想到,男友不在電腦桌前,不知發生這起謊報案。
警察局鑒識課、婦幼隊等到場偵查,漏夜帶她至慈濟醫院玉裏分院採取檢體,卻發現疑點甚多,昨天清晨突破心防,“小玲”坦承誣告。(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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