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5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中市長胡志強昨天説,兩岸第四次“陳江會”期間,臺中市不會設置抗議專區或意見廣場;因為時機不成熟,“依法”也不合適。
臺內務主管部門負責人江宜樺與臺“警政署長”王卓鈞,昨天拜會胡志強。江宜樺説,臺內務主管部門尊重臺中市對於“陳江會”的相關安排,會要求警方公平執法;臺中市所需的警力、裝備與經費,臺當局會全力滿足。
對設置抗議專區爭議,胡志強説,當初有人問他類似意見,他覺得如果可行也好,能做就做;後來發現不可行,“時機還沒成熟,就不應該宣佈,不必再追究責任。”
他説,現行“法律”架構下,不可能設立一個專區,不經申請就能集會遊行或示威抗議,相關問題曾討論過,“法律”不允許,不論誰提出都難謂彼此有共識。(芮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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