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候選人呂國華昨天按鈴控告對手林聰賢與輔選大將陳長偉,涉嫌違反“選罷法”,附帶民事賠償1億元。來源:臺灣《聯合報》
民進黨籍宜蘭縣長候選人林聰賢(左)昨天挨告,仍在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右)陪同下掃街拜票。來源: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11月10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國民黨籍宜蘭縣長候選人呂國華昨天按鈴控告民進黨縣長候選人林聰賢、輔選大將陳長偉涉嫌違反“選罷法”,他説《壹週刊》報道綠色博覽會(以下簡稱“綠博”)承包商陳正宗遞交法院自訴狀是假的,向電視臺爆料民眾也是假的,週刊撰稿人廖志成曾是陳水扁辦公室秘書,從頭到尾是出精心策劃的,作法惡毒。
呂國華:民進黨自編自導自演
競選連任的宜蘭縣長呂國華説,《壹週刊》10月7日報道誣構他A綠博的錢,經過競選總部反覆查證,發現是出自民進黨自編自導自演抹黑。
他拿對手陣營傳單指出,上頭記載綠博承包商飛瑞捷公司負責人陳正宗去年6月16日向宜蘭法院提自訴狀,指他的核心幕僚要求分攤綠博利潤,一部分是縣長要拿。他向法院查證,宜蘭法院回函“本院查無相關係屬案件”。
呂國華説,自訴狀是假的,“民進黨竟然連司法案件都敢假造”。報道刊出後,綠營由縣長候選人林聰賢輔選大將陳長偉出面與電視臺接洽,字幕打出“爆料民眾”,卻是陳長偉發聲,誣稱“2008年綠博宜蘭縣政府只給廠商2400萬元,卻要求廠商開立4600多萬元發票”。陳長偉還拿民進黨團預錄光碟給電視臺播出。
冬山鄉民代表楊弘旻昨天也出面指證,指他在代表會質詢鄉公所秘書陳長偉,陳承認向電視臺爆料的聲音是他。
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主委沈銀成説,民進黨把光碟及數據交給《壹週刊》廖志成,廖是前陳水扁辦公室秘書長陳哲男人馬,曾任扁辦行政秘書,2008年轉任《壹週刊》副總編輯;竟未確實查證,即以頭條報道不實指控。民進黨又據以發送抹黑簡訊,並大量購買壹週刊四處散發,沈銀成説“隱身在背後操控的就是民進黨”。
呂國華和支援者昨天高舉“真相大白、水落石出”廣告牌,前往宜蘭地檢署按鈴控告林聰賢、陳長偉涉嫌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附帶民事賠償1億元;如獲賠,將用於支付飛瑞捷積欠下游承包商工程款及做社會公益。
宜蘭、花蓮縣長候選每人平均遭《壹週刊》報道涉及弊案,宜蘭縣長候選人呂國華主動將綠博案函送宜蘭調查站,已約談相關人員,查無金錢往來情形,一一飭回;花蓮地檢署也主動分案偵辦,還在蒐證,沒有約談行動。
林聰賢陣營:呂國華告錯人
民進黨宜蘭縣長候選人林聰賢競選總部發言人陳文昌昨天表示,綠博貪污案消息來源是民進黨宜蘭縣議會黨團九月揭發,他們開過三次記者會,相關數據一大疊;陳長偉、《壹週刊》講的只是一小部分,呂陣營告林聰賢、陳長偉,是弄錯對象,模糊焦點。
陳文昌説,民進黨議會黨團質疑綠博購票人數、門票收入為何一變再變?綠博招標前為何獨家授權飛瑞捷招商?呂國華應説出真相,不要顧左右而言他混淆視聽。
他還説,不知道有什麼光碟,陳正宗曾向民進黨議會黨團提送自訴狀,上頭有陳的簽名,陳多次表示負完全責任;至於陳正宗有沒有向地院遞交自訴狀,並不了解。
林聰賢輔選大將陳長偉説,《壹週刊》報道後電視臺要跟進,請他代向民進黨黨團取得先前開記者會的數據,因媒體不清楚內容,所以和他討論,他不是爆料者。
《壹週刊》:報道就事論事
《壹週刊》副總編輯廖志成昨天響應呂國華對他的指控表示,綠博報道有兩名撰稿人,不是他寫的,是另一名同事撰稿,為了保護新聞來源,才挂上他的名字,他身為長官,無法拒絕挂名。
針對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主委沈銀成指出,《壹週刊》對國民黨執政縣市候選人進行抹黑,是“固定式的選舉操作”,壹週刊總編輯陳志峻説,他們的報道全就事論事,請沈銀成不要轉移焦點。
另外,花蓮縣國民黨候選人杜麗華表示,在黑函內容見刊後,隔幾天就有人打電話到競選總部,問要不要花60萬元登廣告澄清,陳志峻駁斥説“沒這回事,不要胡扯”,《壹週刊》不排除提告。(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