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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家稱女兒是潑出去的水 陳水扁應替黃睿靚交罰金

2009年09月18日 10:0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18日消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陳水扁案世紀大審一審宣判,陳水扁家媳婦黃睿靚被判附條件緩刑,必須交付2億元(新台幣,下同)後,才能獲緩刑,否則將面臨1年8月徒刑。黃睿靚雖已做好心理準備坐牢,但娘家仍為她抱屈,並坦言以家中財力無法拿出2億元,認為陳水扁家應該為她支付這筆金額。

  據報道,黃睿靚的父親黃百祿甚至直接嗆聲:“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更何況海外的錢都是陳水扁家的,2億罰金當然應該由陳水扁家負責。(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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