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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陳水扁家相關弊案 蔡守訓宣佈9月11日宣判

2009年07月24日 13:2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24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陳水扁所涉及的公務機要費等案,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今日宣佈,將在9月11日下午4點宣判,如果陳致中、黃睿靚等人認罪協商成立,全案最快在8月31日宣判,但若陳致中夫婦無法及時匯回瑞士12億元新台幣款項,認罪協商可能破裂,法院將加開庭期。

  報道稱,陳水扁家涉及公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洗錢案,以及臺當局特偵組追加起訴的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與前101董事長陳敏熏的給款案,經過近兩週密集進行提示卷證的程式,進入審判終了前最後的言詞辯論程式。今日上午由臺灣前“科管局長”李界木首先進行言詞辯論。

  目前吳淑珍已于20日下午進行最後一次的提示證據;21日、22日全天完成前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進行提示卷證;23日輪到陳水扁,雖然陳水扁對提示卷證也保持緘默,但本週已經完成所有提示卷證程式。

  由於陳水扁採取不配合態度,拒絕詰問證人以及證據提示,28日進行最後的言詞辯論中,如果陳水扁仍拒絕答辯,庭訊進行將不受影響,因此蔡守訓決定將在9月11日宣判。(芮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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