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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食違反規定 臺北看守所禁陳水扁會客1天放風3天

2009年05月13日 15:3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5月13日消息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第三次禁食,臺北看守所認為他屢勸不聽,已經違反規定,今天祭出懲處,禁止他會客一天,停止放風3天,但陳水扁仍可見律師。

  陳水扁7日出庭後還押臺北看守所,之後宣佈第三次絕食,後被送往醫院就醫。陳水扁12號結束戒護就醫,再度還押臺北看守所,還是堅持不吃東西,只喝水。

  臺北看守所認為,陳水扁絕食行為違反相關規定,而且看守所已經事前提出警告,但陳水扁仍違反規定,昨天臺北看守所連夜開會討論懲處事宜,決議停止陳水扁13號的接見一天,同時也停止他的戶外運動三天;至於見律師是被告基本權益,依法不受限制。

   而早上依慣例到看守所的陳水扁秘書江志銘表示,原本前行政部門主管蘇貞昌和民進黨主席蔡英文預訂13號要來探視陳水扁,但因為得知停止接見一天,因此兩人的探視行程已經取消,改到14號。(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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