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30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國民黨“立委”邱毅2006年間指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兒子陳致中在島外坐擁鉅額存款等,被陳幸妤姐弟控告,臺灣“高等法院”判邱毅無罪確定。
據報道,國民黨“立委”邱毅2006年間指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兒子陳致中在美國開設銀行賬戶、購買豪宅、投資大華超市,在島外坐擁鉅額存款等,陳幸妤姐弟控告邱毅妨害名譽。
臺灣“高等法院”認定邱毅已盡調查能事,且陳幸妤姐弟當時為“第一家庭”成員,兩人在美是否擁有鉅款與“第一家庭”當時是否涉相關貪瀆案有關,可受公評,判邱毅無罪確定。(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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