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11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家四大弊案,陳水扁11日再度出庭,針對“公務機要費”,陳水扁指曾提供450萬(新台幣,下同)慰問金給島內的前反貪腐運動總指揮施明德,施明德晚間發表聲明指出早就全部還清,指控陳水扁的説法是誣指。
報道稱,陳水扁在庭上舉出所謂“大水庫”理論,表示“檢察官起訴我貪污了1億0415萬公務機要費,但是我有15項因公支出,總共是1億2700多萬,這個數字比1億0415萬還多”,因此否認貪污。
陳水扁表示,在犒賞及慰問部分,曾經慰問過施明德450萬。對此,施明德晚間發表聲明指出,相關款項是朋友提供的競選經費,或者是他向其他友人商借,當初並不知道部分資金來源是陳水扁,當他知道錢是陳水扁的之後,早就全部還清,陳水扁這樣的説法,施明德認為是誣指。(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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