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10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時隔787天,吳淑珍今天下午2時30分再度出庭應訊,吳淑珍在庭上部分認罪,只認偽造文書罪及收錢,但不認貪污。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家貪污、洗錢相關案件,今天傳喚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出庭進行準備程式。吳淑珍于下午2時12分進入法院。
吳淑珍因涉及公務機要費、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洗錢等案,臺檢方特偵組于去年12月12日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侵佔公款罪、收賄罪、偽造文書罪及違反洗錢防制相關規定等罪將她起訴。
吳淑珍在開庭30分鐘之後,意外地針對南港展覽館案、龍潭購地案和洗錢案等三案認罪,其中南港案部分坦承收了220萬美元,龍潭購地案收了2億新台幣,均比起訴書中所列金額少;而在公務機要費部分,吳淑珍則只承認最輕的偽造文書有罪,但強調自己絕對沒有貪污。(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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