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12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檢署偵辦南港展覽館弊案,今天起訴原陳水扁當局內務主管部門負責人余政憲、行賄的企業家郭銓慶,以及參與評審的郭永傑等七名委員。檢方起訴書請求對余、郭兩人從輕量刑;學者部分犯後無悔意,從重量刑。
遭臺北地檢署求處重刑的參與南港展覽館評審的七名學者,分別是逢甲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鄭聰榮、臺北科技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副教授王隆昌、成功大學建築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江哲銘、淡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周家鵬、“中國文化大學”都市計劃係教授陳博雅、逢甲大學土木係副教授郭永傑、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副教授王振英。
檢方起訴書指出,郭永傑等人為人師表,在臺當局重要採購案中利用職務求一己之私,私受投標廠商賄款,且事後毫無悔意,依法求處重刑。
余政憲部分,依起訴書所載,余政憲偵查中自白犯行,且審酌郭銓慶行賄款項,全數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收受,余政憲未收取任何款項,建請法官從輕量刑。
郭銓慶部分,起訴書指出,郭自白犯行,經檢方同意,主動供述與案情有關待證事項,依證人保護相關規定建請法官減輕或免除其刑。
原陳水扁當局內務主管部門下屬營建單位2003年7月辦理“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預算總額新台幣36億元。2003年7月22日為加速興建期程採用統包方式,採最有利標辦理採購。郭銓慶賄賂7名評選委員後,其公司在2004年1月30日獲得最優先議價地位,最終以35億9319萬5000元得標。
吳淑珍涉該案部分由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今天下午起訴,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指出,吳淑珍于2003、2004年間通過友人蔡銘哲居間牽線,由余政憲泄漏評審委員名單方式,協助郭銓慶取得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標案,收受郭銓慶交付美金273萬5500元賄款。(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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