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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教育主管部門初步訂立招收大陸學生赴臺就學方案

2008年11月09日 09:4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9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教育主管部門表示,大陸學生赴臺就讀大專院校學位方案,初步規劃招生採申請制,以外加名額錄取,且無考試加分,並訂定臺灣地區招收大陸地區學生總額。開放採認大陸學歷部分,初步規劃將組成大陸地區高等學校認可名冊研擬小組,初期僅認可對岸學術聲望卓著的高等學校。

  據臺媒報道,臺灣教育主管部門指出,若要開放大陸學生赴臺就學與採認大陸學歷,臺灣大陸事務主管部門應配合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明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赴臺就學的適用對象、申請程式、許可條件、停留期間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並授權臺灣教育主管部門訂定辦法,並放寬赴臺就學、居留或定居的大陸地區居民的大陸地區學歷採認。

  臺灣教育主管部門表示,應修正臺灣大學及專科學校的相關規定,增訂入學方式與名額,並研訂大陸地區學生赴臺辦法草案,初步規劃大陸地區學生赴臺就學採申請制,以外加名額形式錄取,且無考試加分,並訂定臺灣招收大陸地區學生總額。

  臺灣教育主管部門表示,大陸地區學生赴臺,臺灣教育主管部門不另提供獎學金名額,且大專院校應有專責單位及人員輔導、管理,完善規劃住宿生活管理及課業輔導等,而大陸地區學生不得于校外打工或兼職,不享有全民健康保險福利,修畢就讀學程後須返回大陸地區,不得續留臺灣。

  臺灣教育主管部門指出,為了解學校招收大陸地區學生的成效、生活及學習情形,將邀集相關機構、學者專家及代表進行視察,作為準否招生及核定招生名額的依據。若臺灣學校違反相關規定,臺灣教育主管部門將視情節輕重,禁止學校招收大陸地區學生。

  開放採認大陸學歷部分,臺灣教育主管部門指出,目前初步規劃組成大陸地區高等學校認可名冊研議小組,初期僅認可大陸地區學術聲望卓著的高等學校,且開放採認學歷,不代表大陸地區人民可參加臺灣公務人員考試或相關證照考試。(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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