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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新聞節目廣告化嚴重 臺灣10電視臺被罰489萬

2008年10月29日 19:0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29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通過21件違規的電視節目及廣告處罰案,其中罕見的大舉罰10家臺灣電視臺的新聞節目,罰金達489萬元(新台幣 下同),主要原因都是新聞節目廣告化嚴重。

  據臺媒報道,NCC委員兼發言人李大嵩表示,NCC常接獲臺灣民眾申訴,臺灣一些電視臺的新聞節目未秉持中立原則,在新聞節目中置入廣告,為遏止新聞置入廣告情況惡化,NCC已將電視新聞節目廣告化,列為電視節目違規的重點處罰對象。

  據臺媒了解,遭處罰的10家臺灣電視臺,以民視新聞臺遭罰160萬元最多,違規的內容包括:報導多吃蔬果及冰品新聞時,為特定商品宣傳;新聞報導中為八點檔連續劇“娘家”宣傳。

  罰款次於民視的是華視新聞臺84萬元,違規內容包括:報導北京奧運會棒球比賽時,未在適當時機插播廣告。而三立新聞臺遭罰70萬元,是因報導遊樂區新聞時為特定場所做宣傳,及報導消防隊員營救落水者時,未經查證即錯誤報導消防員死亡。而同樣錯報消防員死亡新聞的TVBS新聞臺也遭罰30萬元。

  其他遭罰的臺灣電視新聞臺及罰款為:年代電視臺50萬元、中天電視臺40萬元、非凡及東森電視臺各20萬元、中視公司15萬元。(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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