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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擅自帶走機密文件 臺檢方不排除追究其刑責

2008年10月28日 07:4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28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檢方特偵組上月25日二度搜索陳水扁辦公室,查扣約40箱內裝“國安局”、“調查局”、“外交部”、“國防部”等單位的公文數據,目前已發函相關單位鑒定機密等級,不排除再追究陳水扁涉嫌違反“機密保護法”刑責。

  據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在陳水扁辦公室查扣的機密文件幾近上千件,包括李登輝時期的“國安密帳”等,還有不少“機密外交”等文件。

  臺“國安局”統計,陳水扁未依法退回“國安”單位的“國安日報”有82件、“國安週報”284件、“項目”25件,再加上“國安內參”58件,共有449件未依法歸檔。報道指出,“國安日報”、“國安週報”等“國安”數據都列有機密等級、公文文號,依法必須歸檔,影印或複製都必須記錄,如果是“絕對機密”,連影印、複製都不行。

  臺特偵組年底前將先偵結陳水扁家海外洗錢案及“公務機要費”案,後續再追究陳水扁擅自帶走機密文件的法律責任。(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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