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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要費案”卷證機密登出 臺檢方將儘快約談扁

2008年08月06日 15:4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陳水扁夫婦將再度面臨“機要費案”偵訊。臺灣聯合報係資料圖

  台灣網8月6日消息 馬英九辦公室今天宣佈登出被陳水扁核定為“絕對機密”的“機要費案”相關卷證,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中午表示,將儘速以貪污特偵字案被告約談陳水扁,必要時,根據陳水扁答辯內容,約談陳水扁家庭成員到案偵查。

  據臺灣媒體報道,特偵組“機要費案”發言人朱朝亮指出,當初前“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偵辦“機要費案”時,檢察官陳瑞仁未將陳水扁列偵字案被告,特偵組討論後,認為應該給陳水扁重新一次答辯的機會,才決定不直接依貪污罪起訴陳水扁。

  特偵組于陳水扁5月20日卸任當天,先通知相關單位對陳水扁採取境管留置通知,同步向馬英九辦公室表達希望將被核定為“絕對機密”的文件解密,馬英九辦公室兩周後函覆特偵組可以偵辦,但未給予特偵組的疑惑解答。

  特偵組認為,機密保護規定屬“絕對機密”的案卷,不得複印,如果無法將“絕對機密”加以解密,偵查中有關當事人及律師閱卷等都生法律疑義,6月中旬於是二度函詢馬英九辦公室要求解密、降密,馬英九辦公室考慮將近50天后,今天上午傳出下午宣佈解密的訊息。

  朱朝亮指出,陳水扁涉“機要費案”有他應有的被告防禦權利,2006年11月陳瑞仁偵結“機要費案”迄今,已過了快2年,陳水扁可能對陳瑞仁指控的犯行出現新的答辯內容,檢察官應給他機會。

  至於約談陳水扁時間為何?朱朝亮表示“一定會儘速約談”,但結案的時間,則要看陳水扁答辯的內容而定,如陳水扁答辯提出有關其家庭成員的發票報帳內容,檢察官也不排除傳訊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兒子陳致中等出庭作證。(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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